明朝吏部尚書,常雅稱為天官、冢宰、塚宰、太宰,為明朝六部中吏部的最高級長官,負責掌管官員的任免、封賞、考核等,正二品。
14世紀中國的明朝吏部尚書,相當於當今西方各國的人事部長、人力資源部長。
明朝吏部尚書中,既有蹇義、王直等一代名臣,亦有詹徽等謀權諂媚的官僚。永樂遷都后,明朝設置南京六部,“南京吏部尚書”以及其他五尚書等職位,多為虛銜,多為參贊機務或養清望閒職之所,重要性已無關政體本身。
沿革
明朝初期,朱元璋沿用元朝政體、設四部於中書省,分別掌管錢穀、禮儀、刑名、營造等事務。洪武元年,初設六部,各設置尚書、侍郎、郎中、員外郎、主事等職位。尚書為正三品、侍郎正四品,郎中正五品,員外郎正六品,主事正七品。仍隸屬中書省。洪武六年,各部設尚書兩名、侍郎兩名。吏部設總部、司勳、考功三屬部,部設郎中、員外郎各一人,主事各二人。洪武十三年(1380年),因胡惟庸案,明太祖朱元璋罷黜宰相与中書省,并仿照《周官》六卿之制,直屬六部,并各設尚書、侍郎各一名,唯獨戶部有兩名侍郎。每部分四屬部,吏部屬部加司封。每屬部設郎中、員外郎、主事各一人,尋增侍郎一人。洪武二十二年,改總部為選部。洪武二十九年,定為文選、驗封、稽勳、考功四司並五部屬,皆稱清吏司。建文年間,改六部尚書為正一品,設左、右侍中,侍郎為正二品,并除去諸司清吏字。燕王朱棣即位明成祖後,恢復舊制。
永樂元年,朱棣以北平府為北京,置北京行部尚書二人,侍郎四人,其屬置六曹清吏司。吏、戶、禮、兵、工五曹,郎中、員外郎、主事各一人。永樂十八年,明成祖遷都北京後,罷免行部及六曹,以六部官屬移之北,不再稱“行在”。而其留守南京的官員一律加“南京”字(即所謂“南京吏部尚書”等)。洪熙元年,明仁宗打算還都於南京,并恢復置各部官屬於南京,去除“南京”兩字,而在位於北京的六部官員頭銜前加“行在”兩字,并設行部。明宣宗即位後的宣德三年,復罷行部。明英宗即位後的正統六年,在北京六部官員頭銜前去「行在」字,于南京仍加「南京」字,之後成為定-{制}-。景泰年間,吏部曾經設置兩名尚書。天順初年,恢復定-{制}-,改為一名。
因為吏部尚書作為百官表率,并決定庶官進退,已經在關鍵地區選定官員,其禮數是其他官員無法比擬的。永樂初年,明成祖選拔翰林院官員直接進入內閣。之後的明朝首輔、大學士楊士奇等加至太子三孤并兼尚書銜,然而品敘仍然列于吏部尚書蹇義、戶部尚書夏原吉之下。景泰年間,左都御史王文升任吏部尚書兼翰林院大學士、進入內閣,其班位仍然以原銜為序次。弘治六年,明孝宗設宴,大學士丘濬以太子太保、禮部尚書的身份位居太子太保、吏部尚書王恕之上。之後改例,若由侍郎、詹事進入內閣者,均位列于六部之上了。
列表
因為洪武初年政體變化頻繁,官員任免較隨意。此列表為廢中書省後的吏部尚書列表,不包括掛虛名的吏部尚書以及南京吏部尚書等職位。
参考文献
参见
- 吏部尚书
** 清朝吏部尚书列表
- 明朝官職表
- 明朝尚书与都御史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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