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景岐

王景岐(Wang King-Ky,),原名王慶驥,字石荪,号流星,福建省闽县 (今福州)人,中华民国外交官、政治家、学者,中国禁烟运动领袖之一。

生平
王氏外交世家
王景岐之父王福昌(字幼石),船政前學堂第二屆畢業,留學法國,專習硝藥。1886年回國,任馬尾船政局法文翻譯,惜不永年。王福昌之弟,即王景岐叔父王壽昌(字子仁,號曉齋,1864-1926)為福州馬尾船政前學堂製造班第三屆畢業生,1885年4月以優異成績被選送法國巴黎大學,攻讀法律兼修法文。6年學習期間,他考試成績名列前茅。1891年畢業回國。先任母校馬尾船政學堂任法文教師,後到天津洋務局,任奉天軍署翻譯。1898年清政府創辦京漢鐵路,向法國借款。1911年王壽昌被調為會辦任總翻譯。鐵路建成後,王壽昌調任湖北交涉使漢陽兵工廠總辦(廠長),特為湖廣總督張之洞所器重。後充經理各國事務衙門章京及三省鐵路學校校長。民國元年(1912年)春,王壽昌回福州,任福建省交涉司司長,負責對外交涉事務。在任13年中,他工作認真負責,每與外國人來往,皆無損國體。後被人排擠,復任馬尾船政局法文教師。王壽昌曾與林紓聯手翻譯《巴黎茶花女遺事》。

出身外交世家的王景岐早年入武昌自强學堂法文班。1900年(光緒26年),赴法國学习政治学。1903年(光緒29年)归国,任京漢铁路秘書。1908年(光緒34年)再度赴法国留学,入巴黎政治学院,并任中国駐法国公使館翻译。1910年,自巴黎政治学院毕业,随后入英国的牛津大学学习国際法。

中華民国成立後的1912年(民国元年),王景岐归国,任北京政府農林部編纂。1914年(民国3年),历任外交部主事、憲法研究会調査員、外交部佥事。同年4月,兼任華洋訴訟会委員、華洋訴訟会秘書处秘書。翌年6月,任外交部参事。同年9月,在恰克图召开中国、俄国、外蒙古三方参加的恰克图会議,王景岐任中国方面的参赞。1916年(民国5年),兼任北京大学法科講師。1917年(民国6年),任中国駐意大利公使館二等秘書。翌年12月,在法国举行巴黎和会,王景岐为中国代表团参事。1920年(民国9年)1月,王景岐归国,任外交部和約研究会会員、司法部法権討論会会員。同年,担任中德通商条約締結委員。

禁毒事业
1923年、1927年,王景岐先后被北京政府派为中国出席国際联盟大会全权代表。1928年7月24日,王景岐等人又被南京国民政府派为中国出席国際联盟大会代表。1928年11月,王景岐被任命为中国出席国际联盟鸦片会議全权代表,充任国际联盟禁烟顾问委员会委员、万国红十字会代表。1928年12月26日,在国际联盟禁烟顾问委员会会议召开前,王景岐致电中华国民拒毒会及各个商会,呼吁在虎门销烟旧址为林则徐铸像立碑,倡议全社会开展纪念活动,并提议以1929年6月3日虎门销烟70周年纪念日为契机,设立“6.3”禁毒日。

1936年(民国25年)5月19日,王景岐被任命为中国駐瑞典兼驻挪威全权公使,乃赴任。1937年春,国民政府特使孔祥熙出访欧美以争取外援,王景岐配合其开展借款活动。1938年10月21日,王景岐被调任駐波兰全权公使,同年12月14日王景岐到任。1939年9月,德国入侵波兰,王景岐及中国驻波兰公使館16名馆员和百余名华侨躲藏在地窖中21天,方才撤离华沙,王景岐经德国转道丹麦赴比利时。1939年11月5日,王景岐接到南京国民政府的电报,命其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待命。由于劳累,王景岐生病。此时德国又入侵西欧,王景岐携家人经法国赴瑞士避難。1940年10月,转移至瑞士日内瓦继续待命。1941年8月25日,王景岐在公使任上于日内瓦病逝。享年60岁(满59歳)。他是第一位在任上殉职的中华民国驻外公使。

著作
*《流星集》
*《椒園詩稿》
*《不平之鳴》
*《中國通商史及通商條約》

注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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