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健士

赫健士爵士(Sir Alan Armstrong Huggins,),英國殖民地及海外法官,曾先後在烏干達、香港、和汶萊等地任職,其中在香港前後出任公職近四十年,包括由1980年至1987年任香港最高法院上訴庭副庭長,以及在香港主權移交後由1997年至2003年出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香港法官。

生平
早年生涯
赫健士在1921年5月15日生於英國米德爾塞克斯的史坦恩斯(Staines),父母分別名威廉·岩士唐·哈金斯(William Armstrong Huggins)和戴爾·葛平(Dale Copping),家有一名兄長名艾力(Eric),父親在勞合社任保險商。此外,赫健士一家與南羅德西亞總理莫爾文子爵(Viscount Malvern,1883年-1971年)是親戚。赫健士在1935年至1939年入讀牛津郡的拉德利書院(Radley College),後來在1939年升讀劍橋大學悉尼·蘇塞克斯學院,1941年獲文學碩士學位畢業。

赫健士在1965年起出任最高法院陪席法官,任內香港局勢動盪,曾因為頒令銀行清盤而接獲死亡恐嚇。他任內亦多次署任首席按察司,至1987年從最高法院退休。後來在1991年至2000年間再度出任司法專員一職,並在2000年至2002年間出任汶萊最高法院上訴庭庭長。

晚年生涯
從香港退休後,赫健士退居英國德文郡威迪庫姆(Widdicombe)的鄉郊宅第,他在2000年再獲續任三年,至2003年正式從司法界退休。

赫健士在2009年12月10日逝世於德文郡,終年88歲,喪禮隨後在同年12月29日於附近京士橋(Kingsbridge)的聖米迦勒及眾天使教堂(St Michael and All Angels Church)舉行。赫健士去世後,香港和汶萊的司法界皆表哀悼,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特別讚揚其「法理精闢,公正持平,克盡厥職,在各級法院皆深受敬重和愛戴。他奠立至高的司法標準,並且孜孜不倦,終生身體力行」;而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李義(Roberto Ribeiro)亦稱頌他為香港「今日的法律制度奠定基石」。

個人生活
赫健士爵士在1950年12月2日於薩里郡迎娶嘉芙蓮·大衛遜·迪克(Catherine Davidson Dick)結婚,兩人育有兩子一女,但這段婚姻以離婚收場。在1985年,他與第二任妻子伊利沙伯·勞(Elizabeth Low)結婚,兩人的婚禮在山頂的首席按察司官邸舉行,並由時任首席按察司羅弼時爵士親自證婚。伊利沙伯在2007年逝世。

赫健士愛好參演業餘舞台劇,他曾在香港的《威尼斯商人》舞台劇飾演放高利貸的猶太奸商夏洛克(Skylock),另外亦曾參演《傑克與豌豆》。他也是一位虔誠的基督徒,曾任英國及海外聖經公會名譽董事、美國聖經公會終身榮譽會員、香港中華基督教青年會會長、亦曾服務聖公會港澳教區。

榮譽

  • Kt. (1980年)

相關條目

  • 香港最高法院
  • 汶萊

注腳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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