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百日大武斗

清华大学百日大武斗,是指1968年4月23日至7月27日,在“文革”期间,清华大学红卫兵两派之间所发生的大武斗,是北京最为严重的武斗事件,动用各种棍棒、土枪、土炮、地雷、手榴弹、半自动步枪、燃烧瓶、土坦克等装备,针对大礼堂、东区浴室楼、科学馆等进行抢占与争夺。此次武斗共导致18人死亡,1,100多人受伤,30多人终身残疾,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背景
1966年12月成立的清华大学井冈山兵团内部由于对于“文革”的一些观点看法不同而于四个月后分裂为团派与四派(或“四一四派”)。

1967年间,清华红卫兵“团派”和“四一四派”出现部分冲突,但由于大多数人忙于社会上的“全面内战”活动,无暇顾及校内。1967年冬,中共中央为结束全国范围混乱局面,要求所有大、中学校学生一律返回学校,进行“復课闹革命”,于是两派矛盾开始突出。但当时中央要求“大办学习班”、“消除派性”,因此矛盾没有过度激化。

4月14日、4月15日,团派蒯大富等人策划绑架了4名与罗征启一起支持414派的清华中层领导干部文学宓、李康、饶慰慈、刘承娴并严刑逼供、栽赃罪名,制造了所谓“罗、文、李、饶反革命集团案”。4月20日,414派作为报复,也抓了支持团派的领导干部、电机系代书记陶森。团派对414派发出最后通牒,414派意识到可能发生武斗,开始在科学馆等处进行设防。4月22日晚,414派宣布次日要在大礼堂批斗支持团派的那位干部。团派立马表示反对,扬言要冲击会场。驻清华的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对双方进行疏导,但没有起到任何效果。

但当时团派有关人员拒绝停止武斗和交出武器,称:“我们不知道有毛主席的这一指示,我们只听蒯司令的!”。团派蒯大富等人公然与工、军宣队对抗,用长矛、手榴弹、步枪等武器,袭击无武器的工宣队工人,导致王松林、张晓涛、潘志宏、韩忠现、李文元5名工人被杀害,另有731位工人受伤,史称“七·二七事件”。该事件表明“文革”中全国群众武斗已经远远超出中央的预料,完全可能失控于“无产阶级司令部”。。此后,红卫兵造反运动衰败,文化大革命进入下一阶段。

参见

  • 清华大学文革史
  • 毛泽东思想宣传队
  • 芒果崇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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