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委員會是負責評審諾貝爾獎得獎者大部分工作的工作單位。每個諾貝爾獎各有一個委員會負責,總共有五個。
負責其中四個獎項──物理學、化學、生理學或醫學、文學──的諾貝爾委員會,是其頒授機構──瑞典皇家科學院、卡羅琳學院、瑞典學院──內的工作單位。這四個諾貝爾委員會只負責提出得獎者的建議,而不作最終決定;物理學獎、化學獎和文學獎的得主由整個學院決定,醫學獎則由學院的50人大會決定。
諾貝爾和平獎由挪威諾貝爾委員會負責,但它具有不同地位,不僅是工作單位,而且有權力決定得獎者。
瑞典國家銀行紀念阿爾弗雷德·諾貝爾經濟學獎與五個諾貝爾獎的評選方法相同。
File:Main building of the Royal Swedish Academy of Sciences (Kungliga Vetenskapsakademien), Frescati, Norra Djurgården, Stockholm.jpg|諾貝爾物理學和化學委員會,和經濟學獎委員會,設於瑞典皇家科學院
File:KI Berz lab 20060723.jpg|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委員會設於卡羅琳學院
File:Svenska-Akademien.jpg|諾貝爾文學委員會設於瑞典學院
File:Norske nobelinstiutt 1.jpg|挪威議會任命的挪威諾貝爾委員會負責諾貝爾和平獎,設於挪威諾貝爾研究所
參見
*諾貝爾物理學委員會
*諾貝爾化學委員會
*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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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諾貝爾委員會
*紀念阿爾弗雷德·諾貝爾經濟學獎委員會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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