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利逊发动机公司是一家美国航空用发动机制造商,1915年創立,1929年被通用汽车收購,此後長期為通用汽車持有之子企業。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艾利森研發的V-1710引擎是美軍戰鬥機的動力主力。二戰後,艾利森成功地從奇異公司取得渦輪噴射發動機的代工資格,並憑藉在活塞發動機的經驗,於1950年代開發出渦輪螺旋槳發動機,並憑藉著該產品在美國航空產業中持續佔有一席之地。1995年被劳斯莱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收购艾利逊之后,劳斯莱斯的产品线扩展到了所有可能的引擎类型上,从直升机用的涡轴式引擎(如AE 1107C-Liberty)到宽体式客机的涡轮风扇发动机。
發展
通用汽車收購
1929年,創辦人詹姆斯·艾利森逝世後,航空廠商收購艾利森公司。並指示公司利用在1920年代超級發動機計劃中開發的汽缸製造一款V型6汽缸汽車引擎。但因為工程進度發展遲緩,費雪兄弟隨即把公司轉賣給通用汽車。但因為經濟大蕭條,通用汽車要求此開發工程終止。
雖然汽車引擎沒有繼續執行,但艾莉森公司經理諾曼·吉爾曼繼續推動V型引擎開發,並設計了一款輸出馬力1,000匹的V型12汽缸液冷引擎向美國陸軍推銷,雖然美國陸軍沒有意願採用,但陸軍建議這個方案可以提供給美國海軍。在艾利森與美國海軍協商後,美國海軍提供少量資金為海軍空艇開發V型12汽缸液冷引擎,引擎型號為V-1710。雖然在美國海軍將飛艇全部除役前V-1710未能裝機服役,但提供的資源成功讓艾利森公司打造此一引擎。在供應給海軍的V-1710A型與B型失去客戶後,美國陸軍提出意願繼續此一專案,並以V-1710「C型」的代號繼續;1936年12月14日,V-1710-C型原型在XA-11A測試機上安裝測評。1937年4月23日,V-1710-C6引擎以1,000匹馬力輸出完成150小時持續運轉測試,這是當時美國軍方首款達成此一技術指標的引擎,也由於V-1710的性能與耐用性均已獲得驗證,美國陸軍在1930年代末期終止了大部分執行中的引擎開發案,全力導入V-1710作為軍機運用。也因此,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時,美國陸軍航空隊所能運用的現代化液冷引擎便以V-1710為主,因擴軍需求,V-1710成為1930年代末到1940年代艾利森公司最為暢銷的產品。
除了在飛機引擎上的造詣,通用汽車在1941年開始設計為履帶車輛使用的自排變速箱,在1944年完成交叉傳動自排變速箱,編號CD-850。由於自排變速箱需要更高精度的機械加工與組裝技藝,1944年艾利森公司承攬了CD-850變速箱的量產工程。通用汽車發現CD-850變速箱在未來的前景光明,在1945年2月指示艾利森將公司業務拆分為航空工程部與變速箱工程部,變速箱工程部後來獨立,成為艾里逊变速箱公司,目前仍為重型車用自排變速箱的權威大廠之一。
進軍渦輪軸發動機領域
公司出售
1992年,通用汽車試圖出售艾利森取得資金,以便集中資源在汽車行業的競爭。這個出售案在1993年獲得專精於航空發動機行業的英國大廠勞斯萊斯重視,但當年通用汽車僅以3.7億美金的價格進行管理层收购。之所以沒有立刻與勞斯萊斯達成協議,原因為艾利森執行了許多國防計劃,因此國外廠商提出併購意願時,會受到美國國務院與美國國防部等多單位同時查核,執行更嚴格的貿易安全調查,1995年3月27日,美國國防部宣布艾利森與勞斯萊斯的交易不危害國家安全,在態度上為此一收購案鬆綁,但作為交換條件,勞斯萊斯不能直接將公司合併,需要成立代理董事會以及開設獨立分公司管理涉及尖端科技項目的部分。
1995年,勞斯萊斯以5.25億美元的架構收購艾利森,並依循前述行政指導改組公司成立勞斯萊斯北美公司。
參考註釋
參考文獻
- Whitney, Daniel. Vee's for Victory!: The Story of the Allison V-1710 Aircraft Engine 1929–1948. Atglen, Pennsylvania: Schiffer Publishing Ltd., 1998. ISBN 0-7643-0561-1.
外部連結
- [http://www.warbirdforum.com/avg.htm Annals of the Flying Tigers]
-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80706214201/http://www.memagazine.org/backissues/september97/features/ceramic/ceramic.html Allison's work on turbine engines for automobi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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