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總督(),正式官銜為總督四川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饟兼巡撫事,是清朝九位最高級的封疆大臣之一,總管四川省的軍民政務。清朝最早掌管四川的封疆大臣为顺治二年(1645年)设置的湖广四川总督,而实际单独掌管四川一省的总督最早设置于康熙帝即位后的顺治十八年(1661年)。此后近百年间,多次受战事等影响,四川总督一职与湖广、陕西等地总督分分合合,最终定型于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驻地为成都府,直至清末。,此即四川总督建置之始。顺治四年(1647年),增设单独的四川总督,但因四川战事未止,并未实际任命。
顺治十八年(1661年),康熙帝即位后,对督抚制度进行调整,改为“直隶各设总督一员,驻扎省城”。时任川陕总督李国英改四川总督,驻重庆,至此,四川总督才算是名副其实。而四川形势也十分危急,“提督郑蛟麟,总兵谭弘、吴之茂反四川”。,康熙帝采用其建议,于康熙十九年十一月辛酉(1680年12月26日),传谕裁撤四川总督,改陕西总督为川陕总督。西宁将军额伦特、四川提督康泰等先后带兵进剿,但均告败绩,康熙帝又派十四阿哥允禵和四川巡抚年羹尧率军进藏。康熙帝对年羹尧颇为赏识,次年(1718年)以“巡抚无督兵责”为由,“特授(年羹尧)四川总督,兼管巡抚事”雍正七年(1729年),清廷要求遣返罗卜藏丹津未果后,再度出兵征讨准噶尔。雍正九年(1731年),因西陲战事需要,改川陕总督为陕甘总督,另单设四川总督。雍正十三年(1735年),因准噶尔战事结束,复设川陕总督,裁撤四川总督。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清军平定阿睦尔撒纳,准噶尔汗国就此灭国,清朝将新疆正式纳入版图之内。陕甘总督杨应琚以“西陲平定,幅员广大,陕西甘肃非一总督所能兼理”为由,奏请陕西、四川总督合并为川陕总督,另设单独的甘肃总督。
形成定-{制}-
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乾隆帝认为“新开各处,俱有大臣驻扎,无须更设道员”,令照旧统辖,将甘肃、川陕总督复设为陕甘、四川总督。至此,四川总督成为定-{制}-,至清末再无重大调整。川粤汉铁路督办大臣端方接替赵尔丰署理四川总督,并率湖北新军入川,但半路新军哗变,端方被杀。与此同时,四川军民宣告独立,赵尔丰移交政权予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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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 ="center"| 2||祖泽远||汉军镶黄旗||顺治九年七月戊戌
1652年9月1日||顺治十年六月乙巳
1653年7月5日||停兼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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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陕三边总督
注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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