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議會

臺北市議會是中華民國臺北市的最高立法機關,也是全市首要的民意機關,由於該會為首都的地方議會,經常成為全國矚目的問政殿堂。目前為第14屆市議會,全體議員於2022年12月25日就職,議長為中國國民黨籍的戴錫欽,副議長為中國國民黨籍的葉林傳。

沿革
1945年12月26日,為奠定地方自治基礎,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公布《臺灣省各級民意機關成立方案》。1946年4月15日,根據國民政府公布的《市參議會組織條例》及《參議員選舉條例》,成立臺北市參議會。臺北市參議會雖為民意機關,但在當時僅具諮詢性質而已。

1949年12月7日,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後,地方自治制度並未遵循憲政體制運作。

1950年4月24日,國民政府公布《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作為在臺灣推動地方自治的依據,臺北市參議會隨之進入省轄市議會時期。

1967年7月1日,臺北市由省轄市升格為直轄市,迄至第一屆直轄市議會成立為止(1969年12月25日)為過渡時期,由臺北市臨時市議會踐行職權。但有關直轄市自治的法制並未完備,仍以1967年6月22日行政院訂定發布的行政命令《臺北市各級組織及實施地方自治綱要》作為直轄市自治的法源。

1970年1月5日,改制後之臺北市議會舉行第一屆第一次大會。

1994年4月14日,《直轄市自治法》公布施行,臺北市議會在地方自治的立法權、財政監督權及行政監督權始獲得法律保障,並真正落實《中華民國憲法》第118條:「直轄市之自治,應以法律定之。」為因應中央與地方分權的時代潮流,1998年1月25日公布施行的《地方制度法》將直轄市與省縣(市)自治分流的規範整合為一,開啟臺灣地方自治發展史。

职责
臺北市議會為地方立法機關,代表台北市民監督市政,由代表多元社會的各區議員行使立法職權。在經由提案、討論、辯論、協商的過程中,依「服從多數、尊重少數」的多數決民主原理,使多元的民意能夠成為市民共同遵循的政策與法律,保障地區住民的權益。近年來,議會在致力反映民意、監督市政、府會關係和諧、政黨協商、城市交流之餘,也戮力提昇議事資訊公開及電子化等工作。希透過立法監督,督促市政府興利除弊、增進市民福祉、提高市民生活品質,克盡地方立法機關職責。

議員
臺北市議員每四年改選一次,與市長同時改選。第14屆市議員於2022年11月26日的直轄市議員選舉選出。中國國民黨為議會最大黨,其次為民主進步黨,此外議會內還有台灣民眾黨、新黨、社會民主黨以及無黨籍議員。

席次分布
自第14屆起,臺北市議員為61席,劃分為8個選舉區:
*第一選舉區:12席(士林區、北投區)
*第二選舉區:9席(內湖區、南港區)
*第三選舉區:9席(松山區、信義區)
*第四選舉區:8席(中山區、大同區)
*第五選舉區:8席(中正區、萬華區)
*第六選舉區:13席(大安區、文山區)
*第七選舉區:1席(全市平地原住民)
*第八選舉區:1席(全市山地原住民)

歷任正副議長
委員會

  • 民政委員會
  • 財政建設委員會
  • 教育委員會
  • 交通委員會
  • 警政衛生委員會
  • 工務委員會
  • 法規委員會
  • 程序委員會

行政單位
*秘書長
**副秘書長
***秘書室
***議事組
***總務組
***文書組
***公共關係室
***法規研究室
***資訊室
***人事室
***各委員會辦公室

所在地之變遷
過去最早的議會場所,是使用現今的臺北市中山堂開會。民國53年(1964年),臺北市議會遷至中山南北路與忠孝東西路口的新建之市議會大樓(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2號),至此臺北市議會才正式擁有獨立的會議及辦公場所,該地在1880年代清朝時期是科舉考場「考棚行署」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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