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履平(),原名應履華,字锡祥,號東軒,浙江奉化外應村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
生平
17岁入县学,25岁中浙江乡试第三名。建文二年(1400年),應履華中式三甲第六名进士。授任泉州德化知縣,改吏部稽勳司郎中。永樂二年(1404年)献《河清赋》,受成祖奖谕,扈从北京,兼署文选、考功二司事。十年升任湖廣常德府知府,委采大木兼督神木厂,治事咸有条理,有政绩。宣德二年(1427年),迁贵州按察使。
正統元年(1436年)广西总兵山云擅权,致使贵州四境军伍空虚。履平上奏,朝廷命山云追还贵军。山云自持镇粤有功,轻视履平一介书生,漫不应命。次年履平奏本弹劾山云及湖广指挥使何贵不法,时人称之“得古宪臣之风”。正統三年(1438年)升任云南左布政使,八年因病致仕。归里后,纂族谱,修寿溪桥,排解乡里纠纷,斥异端邪术。晚年,每逢月朔与徐维超等隐逸清雅之士在北山聚会,饮酒唱和,称“群英会”。景泰四年(1453年)八月卒,葬日岭东首。著有《东轩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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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大明故通奉大夫云南布政使司左布政使应公之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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