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宜春

李宜春(),字叔芳,號東亭,山東東昌府莘縣人,明朝官員。同進士出身。

生平
李宜春為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山東乡试第三十二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戊辰科會試中式三百九十二名,因丁憂回籍守喪,隆慶五年(1571年)補應辛未科殿試,成為三甲一百三十七名進士。礼部觀政,本年授順天府固安縣知縣,任內治理水患,政績卓著。万历三年(1575年)行取,陞南京戶部山西司主事,八年歷升员外郎、郎中。十年(1582年)出任四川夔州府知府,政務為之一興。十五年京考,因事被貶官為兩淮盐运司判官,十六年十月升太仆寺丞,十八年陞戶部员外郎,丁憂歸。二十一年起复户部员外郎,升郎中,同年七月因才望被提拔為通政司右參議。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四月,被給事中戴士衡彈劾而乞休引歸。民國《莘縣志》有傳。

家族
曾祖李鐸;祖父李文節;父李錦,前母王氏;母于氏;繼母師氏。永感下。弟應春,监生。

參考資料
*(中國國家圖書館藏)王嘉猷、严绥之 撰.《莘縣志》.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濟南曉東印刷社 鉛印本.
*(中國國家圖書館藏)錢仲仁、王尚義 撰.《固安縣志》. 民國三十一年(1942年)鉛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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