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功成烈

華爾功成烈(;),全名麥桑·華爾功成烈然布丹,四川省阿坝縣人,是阿壩地區的大土司中阿壩墨倉寨土千戶的第十四代土官,曾任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第一、二、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文化大革命初期自殺身亡。

早年經歷
華爾功成烈生父是鄰近的克枯部頭人索郎旦真,父親楊俊札西,原是上果洛(今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與阿壩毗鄰)洛木巴—木爾代桑人。因麥桑老土官甲丹蚌死後乏嗣,孤女華爾諾特招其為婿,而承襲麥桑土官位。

民國37年(1948年),華爾功成烈與黑水大頭人蘇永和發生大規模械鬥,延續較久,麥桑大王名聲大震,勢力大增,到1950年華爾功成烈直接支配的有:下阿壩各部落,安鬥八寨,上阿壩六寨,果洛州的麥瑪部落(轄四寨),賈格部落,麥昆部落(轄四寨)等。大小各教派寺廟二十七個。人稱華家:「外有萬戶,內有千戶,基本百姓(指農奴)有百戶」。

華爾功成烈重視發展商業,努力保護外地商人來往。通過嚴刑峻法,治安穩定,阿壩官寨之旁,迅速出現了一座嶄新的集市—「崇拉」(市場)。據1950年代初期統計,回漢商人『(包括行商、坐商及攤販)發展到三百餘戶(而1929年前僅20餘戶』。加強了市場的保護管理,指定範圍修建房屋,拓展街巷,對商品實行按值征稅,馬茶每30包徵收1包,布匹一馱徵收銀元5元,雜貨一馱徵收銀元2元,磚茶一馱徵收其中三片,過境貨物每馱徵收銀元1元,每戶坐商按月交納地皮稅。市場交易十分活躍,每日上市近千人,成交額上萬元,牲畜交換日逾百頭,極盛時節,日成交額達到5萬銀元。除百貨暢銷外,還開始有了飲食服務、屠宰、鋼鐵器皿、金銀飾品、皮革加工、修理槍枝等行業,甚至還製造土手榴彈供應華之士兵。也公開出現了販賣煙毒、武器彈藥,以至賣淫活動,華之收入激增。「崇拉」在川甘青邊境三角地帶發生了極大的影響,成為當地近代的第一座草地新城鎮。

華爾功成烈襲土官位後,從長計議,在松潘札下腳跟。松潘是阿壩的東方門戶(阿壩稱松潘人為「東方人」),在千百年來的茶馬互市中,松潘是阿壩的經濟生命線。但由於種種原因,這條線時斷時續,大門時關時開,難以穩定發展。為了對外擴張,華決心敞開大門,廣結人才。他先派了一位博學廣聞、精通藏漢文的回商充當代表,常駐松潘,並和四川省府、廿八軍取得聯繫,又派了四大商業管家(藏語為「吉哇」)專事長途經營,投資銀幣達到15萬至20萬元。他對商業的管理方法非常簡單,只要求每三年本利加翻,每年回收三分之一,具體盈虧毫不過問,讓「吉哇」們隨心所欲,包乾到底。

為了增加貨幣資金,加速資本積累,華爾功成烈除了在牧區按戶每年收取一天生產的全部奶品外,在半農半牧區還按五個等級徵收貢賦,高者每戶75元,低者每戶15元,他每年的總收入可達70萬銀元;加上官寨自身經營的上千牛羊,千餘畝土地,二十名女農奴和十多名男農奴(部落百姓輪流提供)的勞役地租,使他成為川西北草地最大的封建農奴主。

民國38年(1949年)底,隨著甘南藏族領袖人物黃正清等土司頭人投誠中國人民解放軍,華爾功成烈一方面派入去蘭州見彭德懷司令員,請求和平解放,從而獲得了中國人民解放軍阿壩藏族人民保安司令,他禁止懸掛五星紅旗和張貼中共領袖像。1951年9月,華爾功臣烈當選為四土、阿壩、綽斯甲臨時軍政委員會副主席,兼阿壩藏族自治區(縣)人民政府主席,終年五十一歲。1979年1月27日,中共四川省委、阿壩州補開了追悼會,並通知在新疆工作的女兒華玉琴來州參加,發給撫卹金;全部退還了華的存款和其他財物。

華爾功成烈官寨
華爾功成烈官寨,中華民國大陸時期後期川西北草地世襲土千戶之職的墨顙大土官華爾功成烈官寨。位於四川省阿壩縣洼爾瑪鄉境內。為土木結構4層平頂建築,坐北向南,平面呈「回」字形佈局,佔地面積2680平方米。正面及左右兩側為二樓一底,通高9.7米,後部為三樓一底,通高12.6米。以夯土築牆,厚2米,天井一周各層均設置迴廊,後部四層為望樓,作瞭望之用。內部為梁架穿透結構,柱、訪均有精美浮雕圖案裝飾,未施油彩,保持木質本色。年久失修,現後部三層、四層已垮塌,餘皆有不同程度塌陷。現已被阿壩州人民政府列為州級文物保護單位。

傳記和文學作品
1987年, 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了由歐爾孝口述、葛志遠整理的《華爾功臣烈傳》,並揉合達爾基《華爾功臣烈》一稿中的個別段落。

美國記者芭芭拉·德米克2020年出版的紀實文學作品《噬佛》中,依據華爾功成烈女兒的回憶對其經歷有大量敘述。

注释
参考文献
引用
来源

  • 歐爾孝 口述,葛志遠 整理:《華爾功臣烈傳》(本文揉合達爾基《華爾功臣烈》一稿中的個別段落),阿壩州志辦,任一民 主編;四川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省志人物志編輯組 編.《四川近現代人物傳》(第3輯). 四川人民出版社, 1987.年11月. 第322-32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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