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省略原文的符号,行文中占二格。
文章內使用時機為:
一、“省略引文用省略號標明。”
二、“省略例子用省略號標明。”
三、“說話斷斷續續可用省略號標示。”
四、“用在表示节省原文或语句未完、意思未尽等。”。中華民國教育部的《重訂標點符號手冊》修訂版無此規定。
網際網路中,常见三個句号(。。。)表示省略号的错误用法。另外,多個句号也可能表达无语的语气。
中华民国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曾收录「點點點」一词并称其為省略号的口語表示法,后引起争议而删除。
用法舉例
*省略引文:
**她輕輕哼起了《鋼琴協奏曲》:「月兒明,風兒靜,樹葉兒遮窗櫺啊」
*省略列舉:
**辭典可以告訴我們許多詞語,包括人名、地名、制度、成語、典故的含義。
*表示説話斷斷續續:
**「我對不起大家,我沒有完成任務。」
參見
*語法摺疊
*銜接
*破折號
*語音省略
參考資料
標點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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