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寧元豐變法

熙豐元豐變法,又作王安石變法熙寧變法,由於變法於神宗熙寧、元豐年間推行,故稱「熙豐變法」。指北宋大臣王安石推动的、宋神宗支持并推行的,旨在消除北宋建国以来积弊的一场改革。新法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國庫的收入,但是在施行過程中對人民造成了很多額外負擔,並遭到保守派旧党的激烈反對,造成新舊黨爭。新法一度被廢除,但一些好的措施最終还是保留了下来,直至宋朝滅亡。當時,小冰期氣候很可能顯著的影響了社會的變化。

背景
北宋中葉以後,內部方面,政府官员数目持續增加:真宗景德年间(1004年-1007年)内外官已达一万之巨,冗官造成巨大的财政危机,也严重影响了行政效率,导致北宋官僚机构持续膨胀,甚至于出现了“一官三人共之”的局面,人民生活壓力更加沉重,以至于“死者道路积,城市接田野”。人民受高利贷和大地主层层盘剥,最终导致“公私之债,交争互夺,帛未下机,谷未离场,已非己有”。人民生活困顿,而官府却“暴敛不暂息”。政府却仍不限制地主阶级实行的大规模土地兼并,以至于富者有产而无税,贫者产去而税存。人民生活更加痛苦。最终激起了一系列民变:真宗朝有李顺、张余等领导益州贼乱,之後持續爆發小規模的匪乱,“一年多如一年,一火(伙)强如一火”。英宗治平二年,北宋的年财政收入为116,138,405,支出却达131,864,452之巨,很明显是入不敷出。外部方面,由于实行“兵无常将,将不专兵”的更戍法,导致北宋军队指挥系统极度混乱,战斗力低下,在和辽与西夏的战争中败多胜少,民族矛盾日趋激化。为了应对同辽、西夏等少数民族政权的大规模战争,以及缓和人民内部矛盾,北宋政府常在荒年招收流民入伍,以至于北宋兵力臃肿,到仁宗朝西夏事起,总兵力已达一百二十五万之巨,形成所谓“冗兵”问题,巨大的军费支出更是令北宋政府捉襟见肘。

神宗熙宁元年(1068年),新即位的宋神宗问王安石:「当今治国之道,当以何为先?」王安石答:「以择术为始。」熙宁二年(1069年),宋神宗问王安石:「不知卿所施设,以何为先?」王安石答:「变风俗,立法度,方今所急也。凡欲美风俗,在长君子、消小人,以礼义廉耻由君子出故也……」元佑元年二月,罢青苗法。到了三月,范纯仁以国用不足,请复之。八月,司马光奏称:“散青苗本为利民。”

蘇軾在反對免役法時說,“自古役人之必用鄉戶,猶食之必用五穀……行地之必用牛馬,雖其間或有以它物充代,然終為天下所可常行”;還說“士大夫捐親戚棄墳墓,以從官於四方者,宣力之余,亦欲取樂……若廚傅蕭然,則似危邦之陋風,恐非太平之聖觀”,但是後來蘇軾又認為免役法確實可行,他在《与滕达道书》中承认,“吾齐新法之初,辄守偏见,至有异同之论。虽此心耿耿,归于忧国;而所言差谬,少有中理者……回视向之所执,益觉疏矣”,十餘年後元祐更化時,蘇軾反對司馬光廢除免役法,他說“專欲變熙寧之法,不復較量利害,參用所長”。

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在宣仁太后主導下,致力於恢復祖宗舊制,“凡熙宁以来政事弗便者,次第罢之”。支持變法者被稱之為“元豐黨人”,反對變法者被稱之為“元祐黨人”。宣仁太后死後,哲宗親政,隨即廢除舊法,恢復神宗的新法,從此宋朝進入了黨爭的泥沼,不可自拔。

失敗主因
從各項經濟上改革內容可以看出,王安石的新法規模甚大,其中理財方面最為重要,只可惜實行上反而成效一般,受到時人抨擊。平情而論,王安石變法遭到失敗,一方面是因爲守舊派反對,另一方面他的政策和做法也有改善空間。下列可就六方面論之:

  • 政策未能對症下藥:王安石鑑於慶曆新政的失敗原因在於官僚集團的反對,改革不及於官僚體制。因此王安石的變法所針對的只是皮毛,遠未到核心問題——支出太多,而支出太多則是因為冗官。但王安石的改革非但不是針對支出太多問題,反而是以增加國庫收入為主,如此則不能解決財困。又如軍事改革也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並非針對到宋朝的軍事死穴——強幹弱枝、重文輕武政策。不过元丰官制改革重点在解决兼职暂代导致的冗官问题,此由神宗推行,效果不大。
  • 政策本身之缺點:如青苗法之實行,與理想相去懸絕。如果貧困民戶自願請貸官錢,尚有可說,但實際上是地方官強迫農民五家互保後在逐家派定數目,稱為散青苗,地方官為了保障秋後本息全部收回,散派的對象是中上之家而非貧下之戶,蓋怕貧下戶無力償還,無法達到惠民的目的。而青苗法中要收取利息二分,即是百分之二十,這數目是一般平民或貧下之戶所不能負擔的。
  • 托古改制:王安石說他的新法皆出於先王及孔子遺訓,以塞反對新法之人的口,如將青苗法比之「周禮」之泉府;免役法本之於「周官」的府史胥徒,王制之庶民在官祿足以代其耕;保甲法比於先王之農為兵,市易法比於漢之平準。古今風俗不同,環境各異,源於古制的新法,未必一切都合時合宜。
  • 剛愎自用:王安石性剛,與神宗議論國事,有所抗辯,聲色俱厲,神宗每為之改容聽納,此外因有皇帝的加持,王安石得以執行新法,便貶謫反對其新法的大臣。創行變法之初,司馬光曾致函叫他不要用心太過,自信太厚,王安石覆書抗議,深不以為然,二人本是極要好又互相推重的朋友,從此畫地絕交。
  • 任用非人:王安石不樂聞逆耳之言,但喜歡聽人恭維和奉承話,於是一些投機分子如章惇、呂惠卿、李定,曲意迎合,因緣重用,遂使新法的推行變質。
  • 背離儒家思想:當時社會奉行儒家思想,王安石變法卻主要集中財(因天下之力以生之天下財;取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有違儒家思想

入清後蔡上翔則有《王荊公年譜考略》一文為王安石之辨誣,以為「荊公之時,國家全盛,熙河之捷,擴地數千里,開國百年以來所未有者。南渡以後,元祐諸賢之子孫,及蘇程之門人故吏,發憤於當禁之禍,以攻蔡京為未足,乃以敗亂之由,推原於荊公,皆妄說也。其實徽欽之禍,由於蔡京。蔡京之用,由於溫公。而龜山之用,又由於蔡京,波瀾相推,全與荊公無涉。」

梁啟超的《中國六大政治家—王荊公》一書為王安石及其變法翻案代表作,在史料上大量參考蔡上翔的《王荊公年譜考略》,把王安石比作中国的克伦威尔,说他以:「不世出之杰,而蒙天下之垢」,稱王安石是「三代下求完人,惟公庶足以當之矣」。青苗法和市易法實為近代「文明國家」的銀行雛型,免役法堪稱「與今世各文明國收所得稅之法正同」。神宗熙寧八年(1075年),農田水利法推行五年之後,「荊公初執政,即分遣諸路常平官使專領農田水利,吏民能知土地種植之法,陂塘圩土旱堤堰溝洫利害都皆得自言,行之有效,隨功利大小酬賞。其后在位之日,始終汲汲盡瘁于此業。史稱自熙寧二年至九年,府界及諸路所興修利水田凡一萬七百九十三處,為田三十六萬一千一百七十八頃云。」,「荊公所開水利,不可悉數,其大者曰浚黃河,清汴河。」《宋史》載:「熙寧、元豐之間,中外府庫,無不充衍,小邑歲積錢米,亦不減二十萬。」梁啟超對變法的結論是:「實國史上,世界史上最有名譽之社會革命」。

邓广铭、漆侠皆肯定王安石变法 。王曾瑜則以聚敛为由,否定王安石变法。

温家宝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结束后接受记者访问时,曾引用王安石的「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来表明他实行改革的决心。

年表
下表中碧綠色為新黨(變法派)得勢時期,紅色為旧党(守舊派)主政時期:

注释
参考文献
引用
来源
; 书籍
*
*
*
*
*
*
*
*
*
*
*

參見

  • 新舊黨爭
  • 元祐更化
  • 中國大歷史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