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通约性或者不可通约性是科学哲学的概念。对若干科学理论而言,如果它们可以被同一套术语所描述,使得人们可以通过比较的方式确定哪种理论更加有效或有用,那么便称这几种科学理论是可以通约的。反之,如果这些科学理论建立在完全不同的概念框架上,而且这些框架的语言表述没有太多的重叠,使得科学家无法比较这些理论或利用证据来支持其中的一方,则称这几种科学理论不可以通约。可通约性的概念由路德维克·弗莱克在20世纪30年代引入,并由托马斯·库恩和保罗·费耶阿本德在20世纪60年代分别独立推广和发展。
概念的引入
1962年,托马斯·库恩和保罗·费耶阿本德分别独立地将不可通约性的概念引入科学哲学。该概念源于数学:在原始意义上,不可通约指缺乏共同的度量单位,无法对两个变量进行直接和精确的测量——如正方形的对角线与其边长的关系。库恩和费耶阿本德均反对科学知识的累积论题(认为科学知识随时间线性增长),以及存在一种中性观察语言可用于表述竞争理论的论题。
库恩的观点
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1962)中将不可通约性作为范式转换的核心特征。他提出了不可通约的三个原因:
- 整体阶段(《结构》初版):不可通约性作为范式的整体属性,涵盖问题领域、方法和标准。
- 语义/局部阶段(1970年代):不可通约被重新定义为两种理论——其语言不能完全互译——之间的关系。库恩指出:「不可通约意味着没有中性语言,或任何其他类型的语言,能够在不损失或残留的情况下将两种理论相互翻译。」
- 分类阶段(1980年代后期):库恩以分类学术语表述不可通约性,提出了不重叠原则(no-overlap principle)——分类范畴是层级性的,范畴的改变必然导致周围范畴的整体性改变,因此不同的分类结构无法完全比较。他认为思想框架和科学范式可能因三个原因而不可通约:
元不可通约性
Eric Oberheim和Paul Hoyningen-Huene(1997)提出,科学实在论与的科学哲学本身也是不可通约的——即科学理论本身可能存在「元不可通约性」。Nicholas Best(2015)进一步描述了意义理论之间的不可通约性:如果第一阶科学理论的意义取决于其背后的第二阶意义理论,那么依赖于不同意义理论的两个第一阶理论就是元不可通约的。
參見
- 科学革命的结构
- 范式
- 托马斯·库恩
- 保罗·费耶阿本德
- 科学哲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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