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睦鄰政策(英語:European Neighbourhood Policy)是歐盟的外交手段,尋求將歐盟以東及以南的國家與歐盟結合。這些國家主要是發展中國家,包括那些尋求加入歐盟或尋求與歐盟經濟更緊密結合的國家。
歐洲睦鄰國只要符合政治改革、經濟改革和其他正面改革的嚴格條件,歐盟就會向他們提供經濟援助。這個過程由行動計劃所支撐,經布魯塞爾和目標國家雙方認可。歐洲睦鄰政策並不包括歐盟擴大議程、歐洲自由貿易聯盟裡的那些國家及歐洲西部的微型國家。
歐盟以協議來換取歐洲睦鄰國對政治、經濟、貿易及人權改革的承諾。歐洲睦鄰國可享有對歐盟市場(工業產品、農產品等)的免關稅待遇、財政及技術支援。
歷史
歐洲-地中海伙伴關係(Euro-Mediterranean Partnership,或稱巴塞隆納進程)是歐盟成員國與地中海南部國家之間的政治、經濟及社會關係合作框架。這是在1995年11月27至28日在巴塞隆納舉行的一個外交部長會議創立的。除了歐盟27個成員國,其餘的「地中海伙伴」包括利比亞以外的所有地中海國家(利比亞自1999年始成為觀察員國)。歐洲睦鄰與夥伴方案在2007年建立後,歐洲-地中海伙伴關係自動成為了歐洲睦鄰政策的一部分。歐洲委員會在2009年1月開放歐洲睦鄰與夥伴方案資訊中心,以提升公眾對歐盟與其睦鄰關係的認識。
與地中海國家簽訂的聯合協定意在建立歐盟-地中海自由貿易區。歐洲睦鄰政策透過新睦鄰與「更廣闊的歐洲」的創立而得到體現。
根據歐洲睦鄰政策的官方網頁,歐洲睦鄰政策的目的是要與睦鄰國分享2004年歐盟擴大的利益,並防止擴大的歐盟與睦鄰國出現新的分界線。歐洲睦鄰政策的願景是將周邊的國家進一步結合,而這些國家都不必成為歐盟的成員國。這個政策在2003年3月被歐盟委員會勾勒出來。涉及的國家包括非洲和亞洲的地中海海岸國家、東歐和高加索的獨立國家聯合體(除了俄羅斯和哈薩克)。俄羅斯則主張以四大共同空間代替參與歐洲睦鄰政策。
哈薩克外交部也表示過有興趣參與歐洲睦鄰政策,歐洲議會成員也討論過將哈薩克納入歐洲睦鄰政策的範圍。
協定
在近代,這一類協定都是穩定與聯合進程(Stabilisation and Association Process)和歐洲睦鄰政策的一部分。在歐洲委員會對外關係總署的協調下,地中海國家和東歐近鄰(包括南高加索,但不包括堅持創立四大共同空間的俄羅斯)都屬於歐洲睦鄰政策的範圍內。在歐盟的聯合協定(類似與墨西哥和其他國家簽訂的聯合協定)上沒有提及過歐盟成員資格,因為歐盟成員資格只與歐洲的睦鄰政策成員國相關,地中海並不屬於歐洲,地中海國家不能以現行的模式加入歐盟。歐洲睦鄰政策的聯合協定類似1990年代與獨立國聯合體國家簽訂的夥伴合作協定及歐盟與其他第三世界國家的聯合協定。在與某個特定國家簽訂聯合協定後,歐盟保證會發佈國別報告,兩國會共同通過由歐盟草擬未來三年至五年的行動方案(包括由歐盟援助的特定改革和行動)。
穩定與聯合進程和歐洲睦鄰政策的行動方案主要基於歐盟的共同體法律總匯(acquis communautaire)及合作國家對其的立法頒佈而制定,但其一致度固然不如歐盟成員國,一些政策的領域並不包括在內(視乎個別國家而定)。
有跡象顯示歐洲睦鄰政策成員國可能會分為兩個不同的組別,分別是將來可能成為歐盟成員國的歐洲國家及在行動方案裡沒有這種陳述的地中海國家。這種多邊關係的區分補充了歐洲睦鄰政策與東歐伙伴關係及地中海聯盟的多邊行動方案。
聯合協定須得到所有歐洲聯盟成員國的認可。與地中海國家簽訂的聯合協定當中還包括歐盟與該國的自由貿易協定。歐洲睦鄰政策的東歐近鄰可望在下一次的行動方案裡包含自由貿易協定的相關條款。
進程
来源:[https://web.archive.org/web/20060220011334/http://europa.eu.int/comm/world/enp/pdf/050523_extra_update_faq.pdf], [http://europa.eu/rapid/pressReleasesAction.do?reference=IP/05/1467&format=HTML&aged=0&language=EN&guiLanguage=en] 、ENP官方网站 [http://ec.europa.eu/world/enp/index_e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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