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呈祥(),字吉津,字吉津,號木斋,别號東村,山東霑化縣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明崇禎末科進士,入翰林。明亡仕清,因建言分别滿漢文武事,謫戍盛京。
生平
明崇禎十五年(1642年)壬午科山東鄉試舉人,崇禎十六年(1643年)聯捷癸未科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李自成破北京,報名被執。
明亡後仕清,順治初年,授職編修,累遷少詹事。順治十年(1653年)二月,上疏條陳部院衙門應裁去滿官,專用漢人。世祖十分不滿,下詔斥責。呈祥於是遭到副都御史宜巴漢等彈劾,被奪官下獄,以“巧言亂政”罪名擬斬。世祖免其死罪,流放盛京,初移抚顺,再迁奉天,后居铁岭。八年後于順治十七年(1660年)赦免,獲釋歸鄉。山居多年。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卒。
著作
著作有《木齋詩》及《東村文集》行世。
参考文献
引用
- 李呈祥《东村集》唐夢賚所作《少詹李公暨配周淑人行状》
书籍
*《清史稿》
参见
- 首崇满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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