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屆金曲獎

第14屆金曲獎由中華民國(台灣)行政院新聞局主辦,東風衛視承辦。此屆主題為「MY WAY」。頒獎典禮時間原訂為2003年5月3日,然而因SARS事件而延期至8月2日於國立臺灣大學綜合體育館舉行。本屆增設三獎項使總獎項數增至28項,共有128家唱片公司、353張專輯、4,812件作品報名。本屆金曲獎首次在流行音樂類獎項中出現「從缺」(無得獎者)的狀況,引發爭議。

評審團
李坤城(總召集人、流行音樂作品類召集人)

流行音樂作品類:

王基光、邱晨、林錦郎、紀明陽、姜雲玉、高子洋、陳鈴鈴、黃偉峰、葉垂青、劉亞文、韓正皓

資格審委員:丁曉雯、袁永興、孫淑芸

音樂錄影帶組:

吳思達(召集人)、張富、虞戡平

傳統暨藝術音樂作品類:

劉美蓮(召集人兼資格審委員)、明立國、陳中申、曹復永、蔡永文、劉嘉淑、顏綠芬、蘇顯達、吳函峮

資格審委員:劉美蓮、顏涵銳

獎項異動
本屆金曲獎自2002年12月1日起開始報名,因最佳方言男、女演唱人獎得獎者皆為台語男女歌手,新聞局為鼓勵客家和原住民音樂,從本屆開始增設「最佳客語演唱人獎」和「最佳原住民語演唱人獎」,並增加「最佳跨界音樂專輯獎」,鼓勵介於古典和流行之間的優秀跨界作品。 入圍名單於2003年3月28日下午2點在新聞局新聞中心宣布,共有128家唱片公司、353張專輯、4,812件作品報名角逐,其中百件以上來自客家或原住民專輯的作品。

頒獎典禮
原定2003年5月3日於國父紀念館舉行的頒獎典禮,因受SARS疫情影響,為避免入境檢疫問題及疫情擴大,在4月底決定無限期延後。 待至6月24日,才正式敲定8月2日於台大綜合體育館恢復舉行。 此次頒獎典禮由陶晶瑩擔任典禮主持,星光大道主持由路嘉怡和陳建州搭檔、Johnny擔任星光大道現場DJ。 因典禮首次於體育館內舉行,突破往年禮堂內的舞台限制,承辦典禮製播的東風衛視耗資1400萬新台幣搭建舞台,包括一直徑20公尺的巨型機械貝殼式換景幕。

頒獎典禮下午5點30分由星光大道展開,體育館內晚會於7點舉行。表演節目因受典禮延期影響而重新編排,原本安排的莎拉·布萊曼、麻吉、吳建豪、順子、林憶蓮等表演者因無法出席而取消。 典禮由周杰倫的「無與倫比」演出作開場,其他表演節目還有男孩團體的「男孩風暴」、洪榮宏「江湖歌聲」、蔡依林「看她72變」、張學友「當愛已成往事」、齊秦和信樂團的搖滾版「手牽手」、五月天的「又見五月天」以及庾澄慶、麻吉弟弟的壓軸表演。

頒獎嘉賓
表演節目
入圍暨得獎名單
流行音樂作品類
出版獎
最佳流行音樂演唱專輯獎
最佳流行音樂演奏專輯獎
最佳音樂錄影帶獎
個人獎
最佳作曲人獎
最佳作詞人獎
最佳編曲人獎
最佳專輯製作人獎
最佳國語男演唱人獎
最佳台語男演唱人獎
最佳國語女演唱人獎
最佳台語女演唱人獎
最佳客語演唱人獎
最佳原住民語演唱人獎
最佳樂團獎
最佳重唱組合獎
最佳新人獎
傳統暨藝術音樂作品類
出版獎
最佳古典音樂專輯獎
最佳民族樂曲專輯獎
最佳戲曲曲藝專輯獎
最佳兒童樂曲專輯獎
最佳宗教音樂專輯獎
最佳跨界音樂專輯獎
個人獎
最佳作曲人獎
最佳作詞人獎
最佳專輯製作人獎
最佳演唱獎
最佳演奏獎
特別貢獻獎
爭議
在本屆金曲獎的最佳台語男演唱人獎由江蕙、江淑娜頒發,結果得獎者為「從缺」,三位入圍者王識賢、蔡小虎和洪榮宏無一人獲獎,使得當下場面極度尷尬。

對此評審團總召集人李坤城表示,王識賢和蔡小虎在投票中有勝出機會,但評審覺得前者停留在演歌路線沒有新意、後者唱得沒有其他兩者好,又有評審表示其實洪榮宏的聲音最好,最後有3位評審提出臨時動議,14位投票評審中有11位同意從缺,超過規定所需的三分之二。 李坤城表示三位男歌手的唱腔完全沒問題,但評審覺得台語音樂的創作、製作水準下滑,未達及格標準是得獎人從缺的原因。

為此三位入圍者分別所屬的常喜、華特和豪記唱片,於8月6日發表一份聯合書面聲明向新聞局抗議:

在此聲明中表達,從缺一事是評審的權利,常喜、華特和豪記唱片完全尊重全體評審與新聞局出版處的決定;但對於本屆總召集人李坤城和評審們事後發表「從缺是為了鼓勵台語歌壇重生」、「製作物未達水準」、「在一堆爛蘋果中,選出幾個不爛的」,他們原本打算沈默,靜待新聞局與評審召開檢討會後有所回應,可惜未獲善意說法,才決定發表聲明。

為平息爭議,新聞局局長黃輝珍於8月12日中午邀請洪榮宏夫婦、余天、劉福助,大信唱片老闆陳維祥、華特音樂柯英高、豪記唱片吳東龍、華倫唱片蔡清忠等人餐敘,入圍的蔡小虎、王識賢則分因生病、拍戲未到。 餐會為時約三小時,最後雙方達成成立「台語歌謠基金會」推廣台語歌謠並舉辦演唱會的共識,以新聞局為指導及協辦單位,結合唱片公司共襄盛舉,每家公司出資新台幣100萬元做為基金會基金和演唱會所需款項。但是經多次開會討論之後,各方意見分歧,此案最後宣告破局。

2004年,第15屆金曲獎籌備委員會做出「從缺不入圍,入圍不從缺」的決議,一旦入圍名單未從缺,最終必有得獎者,於是相關爭議至此暫告一段落。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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