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弘祚(),字懋自,號玉銘,雲南永昌軍民府保山縣籍,陝西西安府三原縣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生平
崇禎三年(1630年)舉人出身,官至戶部郎中,督餉大同。
明亡後降清,任山西按察司岢嵐道僉事,復留大同理餉務。越年內擢,仍為戶部郎中,其精於典故,凡直省州郡錢糧之數,綜核無遺。委修《賦役全書》,頒行天下。加太僕寺少卿,遷戶部左侍郎,擢戶部尚書,加太子少保,再加太子太保,順治十八年(1661年)乞假歸葬。康熙三年(1664年)還朝,改任刑部尚書,復調戶部尚書。不久,因失察胥吏,本當報罷,特詔留京。康熙八年(1669年)改兵部尚書。九年(1670年)乞休歸,至江寧感疾,卜居秦淮,以恬淡自娱。康熙十三年(1674年)九月二十二日卒,享年七十二。諡端簡。
家族
父王國治,號瞻雲。
參考文獻
*《清史稿》卷263,列傳五十
*《清史列傳》. 卷78,48
*《碑传集》卷十《予告光禄大夫太子太保兵部尚書王公宏祚墓誌銘》张英
延伸阅读
|-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