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奇楠命案

2010年5月28日16點18分臺灣角頭翁奇楠在「日月生物科技公司」前被槍擊身亡。案件導致臺中市當地治安與警紀問題受到了各界關注,市長申請中央警力進駐,警政署批准派遣維安特勤隊進駐臺中市整頓治安。

背景
翁奇楠是一名有綁架、強盜殺人等前科的地方角頭,在假釋后金盆洗手。

在案發前,地方角頭楊定融與翁奇楠義子「飛針」曾有結怨,加上與翁奇楠的賭債糾紛,因此有人認為是楊定融及其他台中地方角頭集資買兇槍擊翁奇楠。另外,亦盛傳外省掛幫派意圖擴張在台中市的勢力地盤,因而發生糾紛。先前當事人已遭遇兩起槍擊案:一是2009年1月,在酒店外遭槍擊,其逃過一劫;之後在2009年12月某茶行,歹徒持M16步槍,從車上朝大門掃射十餘槍,無人受傷。台中市警局於2010年8月26日由時任內政部長江宜樺、台中市長胡志強,及台中市警察局長王卓鈞召開破案記者會,宣告破案。

案件相關人士
翁奇楠身邊人際關係圖
*廖國豪:殺手,判處30年有期徒刑
*楊定融:涉嫌幕後教唆者,因教唆廖國豪槍殺另一名趙姓男子未遂案件,判處11年有期徒刑
*林英豪:車手,因血癌病逝,獲不起訴處分

廖國豪(行兇殺手)
廖國豪(1992年6月18日-),台語暱稱古錐仔(意为“小可愛”),行兇時未滿18歲。2007年6月,其結束學生生活,曾涉及其他槍擊案致人重傷。

據稱案發當時,廖國豪持制式手枪三進三出。案發後疑似在幕後指使者協助下潛逃,成為最年少的槍擊犯。案發後相關報導表示兇嫌未成年,其它媒體陸續跟進,但警方為防止相似事件發生,所以未透漏兇嫌未成年。

2010年8月25日本案槍手廖國豪投案。

由於廖國豪犯案當時未滿18歲,因此案件由少年法庭審理。

廖國豪投案後,提起他學生時期時經常翹課,因此被老師放棄。他希望家屬需要多關心自己家小孩。

廖國豪一審被合併重判有期徒刑25年。由於其犯案當時未滿18歲,不能判處死刑或是無期徒刑。高等法院二審認為廖國豪沒有悔意,因此刑度加重,判處有期徒刑最高上限30年、此為少年犯最高刑度,併科罰金120萬元。最高法院三審宣判,合併判處廖國豪有期徒刑30年、併科罰金120萬元,全案定讞。

參見
*林博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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