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多配偶制

基督教多配偶制是一项关于基督教婚姻觀的觀點。許多基督教會支持一夫一妻制是基督教信仰的一部份,但多配偶制在舊約有很多例子,在新約也沒有明確的禁止。在基督教會中,信徒對於基督教信仰與基督教倫理是否允許或禁止多配偶制,有著不同的意見。在這些辯論中,多配偶制一般只指一夫多妻制,而排除一妻多夫制與同性婚姻下的多配偶制。

舊約例子
*以掃
*掃羅王
*大衞王
*所羅門
*羅波安
*摩西
*拉麥
*亞伯拉罕
*雅各

新約例子
*,因為有5個童女是聰明的。比喻中是關於一個新郎和10個處女(5個處女聰明,5個處女愚蠢)點燈的事,不過有其他觀點指出在古代有可能是伴娘。

早期教會
5世紀索克拉蒂斯在其著作《教會史》(Historia Ecclesiastica)寫道,羅馬帝國(西部)皇帝瓦倫提尼安大帝(364年–375年在位)娶了兩位妻子(瑪麗娜·塞維拉和查士丁娜皇后),並授權其臣民也可娶兩位妻子,以此佐證當時的基督徒實行一夫多妻制。

然而,這個故事只見於索克拉蒂斯的記載,沒有任何證據顯示有任何皇帝頒布過允許一夫多妻制的法令。根據的《復活節編年史》和尼基乌的约翰的記載,瓦倫提尼安在迎娶查士丁娜之前,先與他的第一任妻子塞維拉離婚。索克拉蒂斯認為這是重婚,因為教會不承認離婚。

游斯丁曾經提過在當時的猶太男子被允許有四,五個妻子 及猶太女人 是妾。查理大帝是虔誠的基督徒,卻有五個侍妾。(可能當時基督教會還未實行一夫一妻)

宗教改革时期
在16世紀,基督教重新審查多元婚姻。基督新教創始人馬丁路德寫下了:「我得承認我不能禁止一個人娶幾個妻子,因為它與經文並不矛盾。如果一個男人想與一個以上的妻子結婚他應該問他是否按照耶和華的話滿足他的良心。在這種情況下,民事機構無權-{干}-預。」

19世紀
於1853年John Colenso是南非納塔爾聖公會主教。他是第一個寫下祖魯語的人。他擁護祖魯人的生活方式,包括一夫多妻制。

1869年由James Campbell發表的The History and Philosophy of Marriage (or Polygamy and Monogamy Compared),探究現代運動的基督教多元婚姻。

現代例子
*第12任南非總統雅各布·祖玛雖是基督徒,但支持一夫多妻制。2010年1月他迎娶第三房太太,這是他第五段的婚姻。他還打算迎娶第四位夫人。2010年祖瑪偷情和老友的女兒生了個孩子,被發現後只好公開向三個現任妻子道歉。美國俄亥俄州一名6旬已婚基督教牧師娶了兩個老婆。

基督教界各方立场
尼日利亞Celestial Church of Christ教會允許神職人員和信徒保持多個妻子。利比里亞路德教會在20世紀 70年代開始允許一夫多妻制。

有些教派允許那些已經在一夫多妻制下的人士改宗和加入他們的教會,而不必放棄自己的多重婚姻。包括在1913年成立的 African Instituted Harrist Church。

1988年普世聖公宗召開了蘭柏會議承認多配偶者信仰基督教受到一定的限制。 }}

1988年26號決議聲明:

2008年的討論114.如下:

還有一些現代的聖經學者認為聖經主張一夫多妻制,如William Luck及Blaine Robinson。

其他教派
基本教義派的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是一個支持一夫多妻制的教派。

相關經文
主要見於舊約聖經。

参见
*基督教婚姻觀
*多配偶制
*一夫一妻制
*一夫多妻制
*同性恋与基督教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http://www.christianpolygamy.com/ 一個在美國支持基督教一夫多妻制的網站]
*[http://polygyny.dukeofmarshall.com/ Christian Polygyny]
*[http://bible.fhl.net/new/t.php?N=3&k=3911 參考聖經經文 POLYGAMY (一夫多妻 )]
*[http://bible.fhl.net/new/t.php?k=0001179&N=3 參考聖經經文 CONCUBINAGE (同居/納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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