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縣为中国旧县名。始建于东汉建安初年,县域在今福建省南平市和三明市境内。县治在延平区。
建制沿革
*闽越国灭亡后,西汉政府以會稽郡南部都尉下属的候官管理今福州市为中心的广大地区。东汉建安初年(196年后),形成侯官县。故相关文献称在建安初年,以侯官县地置南平县。实初置县。东晋太元中,改为延平县,属建安郡。同年,析其南乡置沙戌。南朝刘宋元嘉中,以沙戌置沙村县(日后又析出尤溪县、永安县)。
*刘宋泰始年间(465—471年),延平县复名南平县。唐武德三年(620年),改建州延平军。上元元年(674年),改为剑州。五代闽国时,曾改延平镇、永平镇、龙津县、镡州。天德三年(945年),复改为延平军,旋改剑州剑浦县。
*宋太宗太平兴国元年(990年),改剑州设置南剑州,为了区别利州路的剑州。以产茶和银著名。治所在南平县(今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下辖剑浦县、将乐县、顺昌县、沙县、尤溪县五县。包括今福建省将乐县、顺昌县、沙县、尤溪县和三明市等地。元朝初年改为南剑路,元成宗大德六年(1302年)改为延平路。
*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延平路置延平府。辖境相当今福建省南平市和沙、金两溪中下游及尤溪流域。属福建省。清辖境南部略有缩小,大田县划出,属永春直隶州。
*民国元年(1912年),撤销建宁、延平、邵武3府,设北路道,延平府建置从此取消。明清两代,延平府辖境大致相同,为:东至建宁府建安县界50里,西至汀州府清流县界225里,南至福州府古田县界120里,北至邵武府邵武县界180里;东西距275里,南北距300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1949年置第二专区,专署驻南平县(今南平市延平区)。辖南平、古田、沙县、顺昌、尤溪、将乐、建宁、泰宁、屏南9县。1950年,第二专区改称南平专区。
*1956年,原建阳专区所属建阳、建瓯、浦城、邵武、崇安、松溪、政和、光泽、水吉9县;原永安专区所属明溪、三元2县及原闽侯专区所属闽清县划入南平专区;撤销明溪、三元2县,合并设立三明县;撤销水吉县,并入建瓯、浦城、建阳3县;析南平县设南平市。南平专区辖1市、19县。
*1959年,将闽清县划归闽侯专区;松溪、政和2县划归福安专区。1960年,以三明县城区设三明市,由省直辖;将三明县划归三明市;撤销南平县,并入南平市。南平专区辖1市、14县。
*2014年5月,中国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建阳市、设立南平市建阳区的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南平市政府由延平区迁至建阳区。2015年3月18日,建阳区政府正式挂牌成立成为南平市政府驻地。2020年1月,南平市政府正式搬迁建阳区,与此同时,南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在建阳成功召开,这样有着一千多年历史的南平驻地由原南平县转去了建阳县。
参考文献
引用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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