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廣播電視及通訊委員會

加拿大廣播電視及通訊委員會(英語:Canadian Radio-television and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法語:Conseil de la radiodiffusion et des télécommunications canadiennes,簡稱CRTC)是專責規管加拿大國内所有廣播及電訊市場的機構。CRTC的前身是加拿大廣播電視委員會(Canadian Radio and Television Commission),於1968年成立並取代廣播委員會()的功能。CRTC的管轄範圍再於1976年擴充至包括電訊公司,並改為現稱。,而授權CRTC監管廣播事務的《廣播法案》亦由該部門負責。此外,CRTC亦與負責《電訊法案》的聯邦工業部有非正式的合作關係,而CRTC的管轄權正是源自這兩項法案以及由聯邦内閣發出的命令。

某些與廣播和通訊事務有關的政策(如禁制外國人操控廣播公司以及鼓勵本地創作)是由内閣指定或經立法通過,為CRTC在這些政策上可作出修改的餘地帶來一定限制。

有關電台及電視廣播的投訴是由加拿大廣播標準委員會()而非CRTC受理,但CBSC作出的裁決亦可上訴至CRTC。

有別與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CRTC的管轄範圍並不包括技術性事務。有關頻譜編排、呼號發放、防止訊號干擾等事務是由聯邦工業部負責。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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