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仙芝(),高麗族唐朝名將,爵至密云郡公。其生平活躍於唐玄宗時期,最著名的事蹟是率領唐軍於中亞與阿拉伯帝國展開怛罗斯战役。
生平
家世
高仙芝本是高句麗人。「高」乃高句麗王族扶余王之姓。扶余王族传28世(705年),总章元年被唐朝消灭。高仙芝有可能是其后裔。
父親是高句丽人高舍鷄,公元668年高句丽滅亡之後,高舍雞内迁中原,一開始在河西四鎮從軍,逐漸升遷至四鎮十將、諸衛將軍。士兵皆呼冤枉,但边令诚不听。高仙芝又回頭看封常清屍體,曰:「封二,子從微至著,我則引拔子為我判官,俄又代我為節度使,今日又與子同死於此,豈命也夫!」言畢被殺。此消息撼動了唐軍,使安祿山有了再次坐大的可能。
评价
马尔克·奥莱尔·斯坦因认为高仙芝的功绩“可与欧洲史上翻越阿尔卑斯山之著名军事将领相提并论”,当时以“中国山岭之主”(Sahib jibal al-sin)闻名。至于怛逻斯之役的失败主要是因为长途行军,人困马乏,加之兵力本来就处于劣势的缘故。
他知人善任,天宝六年出征小勃律时任用了李嗣业与田珍为左右陌刀将。面对难以攻破的婆勒城,高仙芝命李嗣业“不午时须破此贼”,而李则率领步军从一绝险处登上山顶,向吐蕃军抛石,从而击溃了对方。封常清也是远征小勃律时由高仙芝提拔为节度判官的。
高仙芝亦有贪利之举,由此引发昭武九姓不满,是唐军败于大食的原因之一。《旧唐书》评价他“仙芝性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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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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