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武(),生於台灣省新竹市,曾任檢察官,是台灣司法改革運動的先驅,新黨創黨元老。
生平
高新武父母來自中國大陸,於1949年隨中華民國政府來台。其父親於國安單位工作,高新武在新竹出生,大學曾就讀台大地質系,在大三時重考至成大物理系,之後決定放棄攻讀物理學,先去服義務役。在義務役時,分配至湖口裝甲兵團,在岳天將軍下服役,在退伍前系,考取台灣大學法律系。法律系畢業後,考取檢察官,於司法官第十八期結業。
1981年,擔任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曾經指揮憲警,稽查桃園市長美巷綠燈戶,救出23名雛妓,轟動全國。但因為遭到民意代表指責未遵守正常程序,逕自調動憲警,遭記過處份,自請調職至新竹地檢署。
1989年,未知會檢察長,跨越轄區由新竹到台北,逕行拘提司法院第四廳廳長吳天惠及吳當律師的妻子蘇岡;檢察長要他交出案子,高認為政治干涉司法,拒絕移轉,爆發司法史上有名的「吳蘇案」。在六個月後,宣布辭去檢察官職位,抗議政治介入。
辭職後,經柯建銘邀請,至台北縣為尤清站台,助選縣長,開始進入政治圈。
1991年,為當時仍然擔任法官的謝啟大助選,幫助她擊敗國民黨候選人。1993年加入新黨,成為創黨元老之一,曾參選新竹市及高雄市立委,但都沒有當選,此後淡出政治圈。
曾任自立晚報總主筆,也曾經在新竹開設活水頭茶行。晚年致力於研讀佛學、易經及儒家思想,在新竹友人龔台湘的茶行,主持讀書坊。
因為食道癌,在2010年5月3日逝世於中國醫藥學院附屬醫院。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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