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定郡,中国唐朝时设置的郡。
天宝元年(742年)改睦州置,治所在建德县(今浙江省建德市)。辖境同睦州。下辖建德县(今浙江省建德市梅城镇)、分水县(今浙江省桐庐县分水镇)、还淳县(今浙江省淳安縣千島湖)、遂安县(今浙江省淳安县界首乡五狮岛南千岛湖中)、桐庐县(今浙江省桐庐县印渚镇)、寿昌县(今浙江省建德市寿昌镇)。乾元元年(758年)复为睦州。
;唐朝新定郡太守
*卢同宰(742年)
*张愿(744年)
*韦南金(746年—749年)
*李寀(750年)
*张渐(750年)
*张朏(751年)
*郑济(752年)
*冯临(753年)
*卢涣(天宝年间)
*李伯成(756年)
*阎敬爱(757年)
参考資料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唐代卷》
- 《唐刺史考全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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