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岳(),字汝华,号山斋,福建莆田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生于明宪宗成化四年(1468年),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福建鄉試第四十一名舉人,弘治六年(1493年)癸丑科會試第二百七名,第二甲第四名進士,为户部主事。董天錫偕錦衣千戶張福決囚,張福坐董天錫之上,鄭岳稱其為非體,以忤逆下詔獄。尚書周經、侍郎許進論救,皇帝不聽,贖杖還職。历官刑部员外郎。出任湖廣僉事,歸宗藩侵地於民。歷任广西兵务副使、广东副使、江西按察使,官至江西左布政使。反對寧王朱宸濠侵奪民田。朱宸濠逼鄭岳罷官,又陷構其子通賄。宸濠之亂後,朝廷內外官員交相舉薦,起用四川布政使,因丁憂不赴。
明世宗即位,擢右副都御史,巡撫江西。僅過兩月,又召為大理寺卿。累升兵部右侍郎、左侍郎,寧夏總兵官仲勛行賄京師,御史聶豹以風聞談論鄭岳。鄭岳自己解釋,隨即辭職歸鄉。與王守仁有交往,守仁称“相见于逆旅”。卒于嘉靖十八年(1539年)。
家族
世代為莆田望族。曾祖鄭益謙;祖父鄭廷讓;父鄭宗伯,母林氏。慈侍下。兄鄭汝厚。
事跡
嘉靖年间,都宪林茂达,副宪吴希由,逸士林嘉绩,御史林季琼,知县宋元翰,宪副林有年,侍郎郑岳,侍郎林富,寺丞李廷梧等九位退休的莆田籍官員曾組成逸老会,定期聚會,吟詩作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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