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处(),韩国国家行政机构之一。
沿革
- 1948年8月 - 总理室所属法制处设置。
- 1954年11月29日 - 改组为法务部所属法制室。
- 1960年6月15日 - 改组为国务院事务处所属法制局。
- 1962年12月26日 - 再次改组为总理室所属法制处。
职责
立法方面职能
政府立法活动的调整;法律法规等的起草与审定;法律法规的有权解释;法律法规的宣传;地方政府及自治团体的法制指导工作等相关事宜。
行政复议职能
通过国务总理行政审查委员会,行使对案件的审理、议决等方面的行政复议工作。
组织
官员
*处长
**发言人
*次长
**企画调整官
*国务总理行政复议委员会常任委员
下部机构
*运营支援课
*行政法制局
*经济法制局
*社会文化法制局
*法令解释情报局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 [http://www.moleg.go.kr/ 法制处]
- [http://www.chinalaw.gov.cn/article/dfxx/zffzyj/200509/20050900060182.shtml/ 韩国政府的法制机构——韩国法制处]
参见
- 韩国中央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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