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 (音樂)

在音樂領域中,作品編號(opus number)是指分配給音樂作品或作品集的編號,用以標示作曲家發表該作品的時間順序。作品編號用於區分標題相似的樂曲;該詞縮寫為「Op.」(單一作品)或「Opp.」(多部作品)。作品編號未必反映作品的創作時間順序,例如作曲家少年作品的遺作出版時,即便可能是其早期完成的作品,編號往往會排在後期作品之後。

作品編號之中有時會以「之幾」細分,以標示特定作品在作品目錄中的具體位置。例如路德維希·范·貝多芬創作的升C小調第14號鋼琴奏鳴曲(1801年,別稱《月光奏鳴曲》)標為「作品27之2」(Op. 27 No. 2),此編號說明它與「作品27之1」(降E大調第13號鋼琴奏鳴曲,Op. 27 No. 1,1800-01年)屬於同一作品編號下的關聯作品,兩者皆附有「幻想曲式的奏鳴曲」副標題,這也是貝多芬32首鋼琴奏鳴曲中僅有的兩首此類作品。此外,《升C小調鋼琴奏鳴曲,作品27之2》亦被稱為「第14號奏鳴曲」,因這是貝多芬創作的第十四首奏鳴曲。

由於作曲家對作品編號的標註存在不一致或空缺現象,特別是在巴洛克(1600-1750)與古典(1750-1827)時期,音樂學家為此開發了其他目錄編號系統,例如《巴哈作品目錄》(BWV編號)與《克歇爾目錄》(K與KV編號),分別用以系統化編列約翰·施巴提恩·巴哈與沃尔夫冈·阿玛多伊斯·莫扎特的作品。

辭源與使用法
在古典時期,拉丁文詞彙 opus(意為「作品」、「勞作」),其複數形式為 opera,被用於標識、列舉和歸類藝術作品。

到了15至16世紀,opus 一詞被意大利作曲家用來指代特定的音樂作品,而德國作曲家則用它來指音樂作品集。歷史上的實行當中,按年代順序為音樂作品編號的作法始於17世紀的意大利,尤其是威尼斯。在一般用法中,opus 一詞常用於描述藝術家的最佳作品,即所謂的 magnum opus(傑作)。

在拉丁語中,詞彙 opus(單數)和 opera(複數)與 opera(單數)和 operae(複數)相關,後者衍生出意大利文詞彙 opera(單數)和 opere(複數),同樣意為「作品」。在當代英語中,opera 一詞已特指源於意大利的戲劇音樂體裁——歌劇或芭蕾舞劇。因此,opera 作為 opus 的複數形式在英語中傾向於避免使用。然而,在其他語言(如德語)中,這種用法仍然常見。Opus可簡記為Op.,复数簡記為Opp.。

其他編號系统
大多数作曲家都是用Opus为作品编号(如贝多芬、勃拉姆斯等人),但也有許多例外,后世的音乐史家、研究者为之专门设置了特殊的编号系统(例如巴赫作品便是按曲類編號,而非時間先後)。

以作曲者命名

  • J.S.巴赫:BWV(Bach-Werke-Verzeichnis,意為「巴赫作品號碼」)
  • 布魯克納:WAB(Werkverzeichnis Anton Bruckner,「安東·布魯克納作品號碼」)
  • 弗朗克:FWV
  • 亨德尔:HWV
  • 海因里希·许茨:SWV
  • 苏斯迈尔:SmWV(Süßmayr-musikalische-Werk-Verzeichnis,「苏斯迈尔音樂作品號碼」)
  • 格奥尔格·菲利普·泰勒曼:TWV
  • GWV
  • 扬·迪斯马斯·泽伦卡:ZWV
  • 让-巴蒂斯特·吕利:LWV
  • 迪特里希·布克斯特胡德:BuxWV
  • 瓦格纳:WWV

以編者命名

  • 德沃夏克:B()
  • 弗朗茨·舒伯特:D(奧托·埃里希·多伊奇)
  • 列奧波爾德·莫扎特:Eisen
  • W.F.巴赫:F(Falck)
  • 鲍凯里尼:G(Yves Gérard)
  • 柏辽兹:H(D. Kern Holoman)
  • 海頓:Hob.(Anthony van Hoboken)
  • 韦伯:J(Friedrich Wilhelm Jähns)
  • 多梅尼科·斯卡拉蒂:KKk(Ralph Kirkpatrick),或是L(Alessandro Longo)
  • 莫扎特:K.KV(K皆指Köchel,V即Verzeichnis)
  • 弗朗克:M(Wilhelm Mohr)
  • 维瓦尔第:RV(Ryom-Verzeichnis),或是M(马利皮耶罗)
  • 李斯特:S(Humphrey Searle)
  • 巴托克:Sz.()
  • 阿贝尔:WK(Walter Knape)
  • C.P.E.巴赫:Wq.(Wotquenne)或H.
  • 亨利·珀塞爾:Z(Franklin Zimmerman)

参考文献
參見

  • W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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