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于培(),字因甫,號滋園,山东省安邱縣(今安丘市)人,清朝官員。同進士出身。
生平
李于培是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己酉科拔貢,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考中甲寅科順天鄉試舉人,嘉慶元年(1796年)中趙文楷榜三甲進士。官刑部主事,升郎中,總辦秋審,對案件一絲不茍。嘉慶六年(1801年),殿辛酉科廣西鄉試。後奉旨前往西寧,調解民族糾紛,受到嘉獎。出任直隸正定知府,調保定知府,改分巡通永遵蓟道,調永定河道,任內陰雨連綿,永定河發生水災,于培親率官差,搶堵決口,感染風濕。疾病未愈,又調補分巡天津道,督辦水師營務,卒於任內,年僅五十余歲。民國《安邱新志》有傳。
家族
李于培出身於安丘峰山李氏第十五世,家族登科第者甚多。 曾祖李怡,歲貢生,湖南長沙縣知縣。祖父李太朴,太學生,湖北竹溪縣知縣。其父李策為乾隆乙卯經魁,二十五年(1760年)庚辰進士,任湖北竹溪縣知縣,調孝感縣知縣,再仕直隶安肅縣知縣。胞兄于圻、于垣(乾隆癸卯科經魁)、弟于墀。子長年。
次兄于垣為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癸卯科舉人,官至廣順州知州。
著作
李于培在刑部任職期間,著有《秋讞分類條辨》數十卷。
參考文獻
*(中國國家圖書館藏)马世珍、张柏恒.《安邱新志》. 民國九年(1920年)石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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