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元沖,初名驥,字翼如,浙江省紹興府山阴县人。中国民主革命家,中華民国政治家。曾任南京國民政府建立後的第一任杭州市市長、立法院副院長、代理院長。他也是《中華民國國歌》的作詞者之一。民國25年,在西安事變中遭到殺害逝世。
生平
早年生涯
邵元沖於1903年考中秀才。1906年考入杭州浙江高等学堂,同年加入中国同盟会。1909年举拔贡。1910年考取法官,任江苏镇江地方审判厅庭长。1911年赴日本留學,见到孙中山。他还曾任法制委員会委員。後因涉嫌挪用公款,在任5個月便於1927年10月20日下臺。
回歸中樞
1928年初,邵元沖任广州政治分会秘书长。4月邵元沖到上海创办《建国》周刊,後迁南京改为月刊,邵元沖任社长。同年11月,当选立法院立法委員。1929年3月,在中国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邵元沖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中央政治会议委员,并兼任中国国民党中央党史资料编纂委员会常务委员。1931年,任国民政府委员。同年3月,任立法院副院长。1931年反蒋气氛浓厚之时,因立法院院长林森不就职,副院长邵元沖代理立法院院长。随着蒋中正下野,同年12月,邵元沖辞去立法院副院长职务。中国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邵元沖继续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中央政治会议委员兼中国国民党中央宣传委员会主任委员。
1935年春,因对日本外交问题与中央政治会议主席兼行政院院长汪精卫发生矛盾,邵元沖辞去中国国民党中央宣传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后游历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绥远、山西等省,著成《西北揽胜》一书。1935年12月,在中国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再次当选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
著作
*《各国革命史略》
*《孙文主义总论》
*《西北揽胜》
*《邵元冲日记》
家庭
*妻:张默君,1924年与邵元沖结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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