貢士,指明清两朝科举制度之中試者,明代主要用來指代舉人,清代則專指會試中試、尚未殿試的舉人。
歷史沿革
先秦時指诸侯推荐给周天子之士。漢朝指封國或郡縣推举之孝廉。唐、宋時稱州府科舉鄉貢、鄉舉中試者鄉貢士。韓愈說:“常觀于皇都,每年貢士至千馀人。”,到了大和九年(835年),中書門下奏稱:“每年貢士,嘗僅千人。”。
明代時稱舉人為貢士,清时則專指會試錄取者統稱貢士,貢士第一名稱為「會元」,前十名稱為「元魁」,十一至二十名稱為「會魁」。貢士經殿試決定出身等第,即成為進士。因北宋之後殿試依慣例不黜落貢士,僅決定進士名次,故一般習慣於會試考中後即稱進士。
亦有部分會試中試者因各種原因沒參加殿試,故終其一生都是貢士。
註釋
參考資料
*《清史稿》卷一百八·志八十三·选举三
*《大清会典事例》礼部·贡举
*宮崎市定『科挙』(中央公論社、1963年)
參見
*會試
*殿試
*明代會元列表
*清代會元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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