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他性(),是經濟學中對於商品()的兩大特性之一,另一特徵為竞争性。排他性是指,某個特定資源的生產者,或擁有者,對於不付費就想對這個資源進行消費的其他個體,能夠排除的程度。另一個衡量方式,是指當某個消費者已經付費購買到特定財貨之後,他能夠在多大程度上排除掉其他未付費的使用者,來取用他已經購買到的資源。其为一种生产或消费领域中的价值性外力(积极或消极地)影响一些人无法完全参与到自主的交换中。
概論
最早提出排他性與競爭性定義的學者,為保羅·薩繆爾森。在1954年的論文〈公共支出的純理論〉(),以非排他性與非競爭性作為公共財的定義。保羅·薩繆爾森認為,非排他性是導致搭便車問題這個市場失靈現象產生的原因。學者理查·馬斯格雷夫與加勒特·哈丁將排他性導入於公地悲劇()的研究中。
排他性存在于生产领域,也存在于消费领域,也存在于兩者之间。其包括积极排他性和消极排他性,例子如下:
其他
參考文獻
延伸阅读
- Excludability, in: Joseph E. Stiglitz: Knowledge as a Global Public Good, World Bank. Last accessed 29 May 2007.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70609173110/http://www.worldbank.org/knowledge/chiefecon/articles/undpk2/indexp4.htm Copy] at the Internet Arch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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