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炘

(右起第三)等人之合照。]]

陳{{ruby|炘|-{zh-tw:ㄒㄧㄣ; zh-cn:xīn; zh-hk:an1}-}}(),號若泉,臺灣金融界先驅、二二八事件受難者,出生於台中市大甲區。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經濟學博士,臺灣日治時期第一家臺灣人經營的金融機構「大東信託」與臺灣戰後時期「大公企業公司」創辦人,致力於本土金融事業的拓展,對臺灣­金融體系奠基貢獻良多。二二八事件時遭以「陰謀叛亂首要」及「接收臺灣信託公司」兩項罪名遭特務處決。

生平
父親陳鳳是臺灣民主國義軍重要將領,於1895年時曾率之臺灣義民仁營(即臺防仁字3營),英勇抗擊日軍。

陳炘出生於1893年,1913年國語學校畢業,1913年-1914年任教於臺中廳大甲公學校。後辭去教職,赴往日本留學,並於1922年自慶應義塾大學理財科畢業;回臺後,與謝綺蘭結婚,次年又赴美國愛荷華格林內爾學院一學期;之後轉學至哥倫比亞大學經濟系,被同學形容為「東京來的紳士」。1925年學成歸國。

返國後,負責籌組一個「糾集臺灣人的資金,供台灣人利用」的金融機構,便於1926年創立大東信託株式會社並出任專務取締役(今總經理職)(董事長為林獻堂),資本額兩百五十萬圓,是當時唯一的本土資本信託機關;以對抗日本人對台灣人施加的金融經濟壓力。此舉無疑是對日治政府獨占經濟的挑戰。但當時尚未有信託業法;在日治政府的刻意阻撓下,營運上有諸多限制。大東信託也透過刊登廣告來支持《臺灣新民報》、《臺灣文藝》與《臺灣文學》等刊物,以及提供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的資金等來支持社會運動。

1937年大東信託獲利甚佳,每股配利6分,林獻堂給陳炘加薪至年薪五千圓,以穀價兌算,雖只相當於現今的新臺幣一百萬元,但已等同當時基督教小學教師的20倍薪資。

1930-1936 擔任臺中州州協議會員,1942-1944 擔任臨時臺灣經濟審議會委員,1943 擔任法令取調委員會臨時委員。

1944年8月,日治政府在臺灣實施信託法及信託業法之際,以當時臺灣最有力的大東信託為中心,合併大東,屏東及臺灣興業三家,設立臺灣信託株式會社,由臺灣銀行、華南銀行等銀行共同出資。陳炘雖仍任總經理,但多數股份則已被日治政府直轄的臺灣銀行所掌控。

陳炘也是《臺灣青年》的編集者之一,也曾經參與過臺灣留學生組織的新民會以及台灣文化協會。

國民政府接收台灣後,1946年3月被以「漢奸」罪名逮捕入獄,經過1個多月的偵訊,陳炘終告無罪獲釋,有古典詩〈被拘〉:「平生暗淚故山河,光復如今感慨多;一籲三台齊奮起,歡呼聲裡入新牢。」反映此情景。

1946年2月5日,代表臺灣本土資本的大公企業成立,目的是接收日人留下的企業,作為政府的外圍組織。各地領導階層普遍參與募資,總資本額五千萬圓。但傳言陳炘此舉的目是為了抵抗江浙財團壟斷台灣經濟,本人雖然公開否認,卻已引起行政長官公署注意。

另一方面,臺灣信託在戰後由行政長官公署接管,但實際運作仍由陳炘主導。1946年12月1日,陳炘擔任「臺灣信託公司籌備處」主任委員,並聲明此公司並非日資,而是被日治政府打壓的臺資。1947年3月1日,臺灣信託公司正式成立,陳炘任董事長。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時,陳炘雖無實質參與,因其名望被推為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民眾代表。陳炘以代表身份和陳儀會面,希望他「開誠佈公,勿被少數特殊份子包圍」。

遇害疑雲
陳炘長子陳盤谷在一篇追念父親文章中,回憶當年情景:

林獻堂於《灌園先生日記》中的1931年6月13日、15日二則,曾描述:

1947年4月1日,臺灣信託籌備處主任委員由陳逢源接任;5月3日,被合併於規模比臺灣信託小的華南銀行之內,成為該行的信託部,距陳炘被捕僅53天。

時任行政長官公署秘書的鄭士鎔回憶,民政處長周一鶚曾經向其透露:陳儀對於陳炘等人遭特務殺害一事非常悲痛;特務殺完人後來要求自己「補辦手續」追認,直斥特務無法無天。

陳炘之女高陳雙適於其口述歷史中引述歷史學家戴國煇的研究:

評價
*老友洪炎秋在其告別式的追思輓聯:「老兄您死得真正莫名其妙,小弟我活著也是不知所以」點出陳炘白白犧牲生命。

*文學家巫永福在訪問時曾提到戰後蔡培火到重慶見蔣介石時,「蔣介石曾問他『最能當台灣領導者是誰?』,蔡培火說『老一輩的是林獻堂,但真正的人才是陳炘,這個人有頭腦、有組織力,又有國際觀。』這件事是蔡培火親口告訴我的。我想陳炘被殺與此多少有些關聯。」

*作家張深切在著作《里程碑》中也寫道:「陳炘彷彿是一位儒雅的書生,但他絕不文弱,而是一位偉大的領袖,深謀遠慮,有統馭群眾的才能,可謂台灣不世出之一偉人也。」

参考文獻
引用
參考書目
*李筱峰,《二二八消失的台灣菁英》,1990年。 
*高陳雙適口述,許月梅撰文,《靜待黎明》,2015年。台北市:玉山社。ISBN 978-986-29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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