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日反民族行為真相糾明委員會

親日反民族行為真相糾明委員會(),簡稱反民糾明委(),是直屬韓國總統的國家機關,根據國會於2004年3月22日公布的《日帝強佔下反民族行為真相糾明相關特別法》而在2005年5月31日成立。

反民糾明委把朝鮮半島被日本佔領的期間分為以下三個時段。
*2006年12月6日 - 發表2006年度發表調査報告書。最終確定在第一期的親日反民族行為者106人。

組織
由總統委任十一人組成委員會,委員會設置委員長(長官級)一人,常任委員(次官級)一人。委員當中四人由國會選出,三名由大法院長委任。

事務處
*處長
**調査企劃官(處長的輔助)
**行政室
**營運企劃團
***總括營運組
***記錄管理組
**調查1-4組
**學術研究組

期限
活動期限為委員會成立後四年,但根據《特別法》第八條,可延長一次,長達六個月。事務處的活動期限為委員會終止活動後三個月。

参考文献
参见

  • 日帝強佔下反民族行為真相糾明相關特別法
  • 親日反民族行為者財產國家歸屬相關特別法
  • 親日派
  • 姜萬吉
  • 反民族行為處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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