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号(「。」「.」),也称作句點,是用于陈述句末尾的标点,西式半角句号是用「.」同義。
用法
*陳述句末尾的停頓,用句號。
*語氣舒緩的祈使句末尾,用句號。
*直述式文意已完足的句子,也用句號。
在有些时候,句号也可以用在语气舒缓的反问句的末尾。
句号表示一句话的结束,新一句话的开始,提示读者该句的表达意思已结束。在朗读时,读到句号处应作出适当的停顿,一是给朗读者适当的休息,二是提示听者一句话结束了。
句點「.」亦有時可在中文使用,替代句號:
*在中国大陆,中西文同时大量混排时,为避免“。”和“.”穿插使用时的不便,可统一采用“.”(全角句点)。
*在科技文獻及數理書籍中,為避免句號被排版人員誤會作“0”或者“o”相混淆,也可采用“.”來替代。在2011年发布的国家标准《GB/T 15834―2011 标点符号用法》中,该用法被移除,坊间对此存在争议。
书面语中使用的「.」并不全是句點,常见用法有
*小数点:3.1415926
*下脚点,表示年份的省略:2006.8.1
*下脚点,表示序号:1. 2. 3.……
形狀
中文、日文的句號一般佔一個漢字的位置,不出现在一行之首。在中国大陆和日本,句号一般占一个字的位置,居左偏下,直行文稿时句号放在字下偏右在U+FE12,以兼容GB 18030。
**台港澳標準為置中,如「」,直排時亦然。
*半形中式句號「。」是 U+FF61,源自日本JIS編碼。
*英文(半形)句號「.」是U+002E,源自ASCII 0x2E。
*全形英文句號(又可視為中國大陸「句點」)是U+FF0E。
**中國大陸標準為靠左下,如「」。
**如同中式句號,台港澳標準為置中,如「」。
*另有「小句號」「」U+FE52,源自CNS 11643/Big5。
台港澳地区有时误将全形英文句號()当作间隔号使用。
备注
參考資料
參見
*句讀
標點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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