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1908年《童軍警探》出版之後,所有全球的童軍和女童軍建立童軍諾言或童軍誓詞去實踐童軍運動的理想,並且認同童軍規律。童軍諾言和童軍規律會因各童軍組織和時間的推移,而會有些微的改變。
歷史
1902年,當羅伯特·貝登堡撰寫《童軍警探》時,他從叢林印第安人創始人歐尼斯特·湯普森·西頓得到靈感,後來西頓幫助童軍運動遍及整個北美洲。貝登堡也從日本武士階層的武士道法典、美國印第安人的榮譽規律、歐洲騎士的騎士規範和他曾經在戰爭中遇過的祖魯族鬥士中,得到童軍規律的靈感。和西頓相同的是,貝登堡選擇使用一系列的正面規律,和古老的神聖化禁令相對。
原始的童軍規律,在1908年出版的《童軍警探》中出現,並依照貝登堡的原文、大寫、編號等羅列如下:
以上是寫給全球童軍的規律,當然主要是聚焦在英國的童軍。當其他團體,通常是其他國家,開始發展童軍運動時,會修改部分的規律,例如「對神和君主」會修正成適合每個國家的文字敘述。
之後許多年,貝登堡曾多次修正上述的文字,並在1911年增加另一條規律:
童軍在思想、言語和行為上是純潔的(*')。端莊得體的童軍須鄙視那些口出穢言的愚蠢少年們,不要讓自己屈服於口出穢言或做出不乾淨事情的誘惑。童軍是純潔的,具有乾淨思想與勇敢的特質。
參考文獻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