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丹凤高中生猝死公安局案

陕西丹凤高中生猝死公安局案,是指2009年3月8日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陕西丹凤县的一起公安机关涉嫌刑讯逼供、恶意伤害致死的恶性案件。

案件相关人
*徐梗荣,19岁,本案被害人,丹凤县寺坪镇人。
*闫耀锋,丹凤县公安局原局长,之前调查案总指挥,本案被告人,有自首情节,因滥用职权罪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审理及判决
2009年11月24日,作出一审判决,陕西省商南县法院对闫耀锋等5人以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及刑讯逼供等罪名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等。并依官方法医鉴定,徐梗荣因患有原发性心肌病,由于外伤、疲劳等因素引发心跳骤停死亡。对此,家属不相信该法医鉴定结论。

2010年2月1日,陕西商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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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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