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子,是中國北宋時四川省流通的紙幣,是世界上最早“正式”發行的鈔票。宋真宗時(997~1022年)始於民間出現,最初由商人發行,後改由官府印發相當於法定貨幣,以鐵錢為本位,交易和納稅行用均不受限制。在宋仁宗初行時交子開始存在貶值壓力,徽宗崇寧至大觀(1102~1110年)年間,由於戰爭頻繁,而出現明顯通貨膨脹等危機,同時也使社會喪失對貨幣的信心,造成交子通貨職能隨即消失。宋廷於崇寧三年(1104年)詔令第四十一至四十三界交子不再收兌,流通遂停止,大觀元年(1107年)易交子名為錢引。
釋義及分類
交子是古代四川省的俚語,其中「交」是「雙面印刷」的意思,詞語的意思解釋為雙面印刷的票券或憑證。
交子又有“官交子”和“私交子”之分,私交子是民間流行的票據,官交子是朝廷成立交子務後的官方紙幣。
形制及使用方式
交子通常會印製屋、木、人、物等圖案,用統一的紙張,金額則是填寫的,隨時可以兌換,但收手續費。時除成都外,各地均有交子分舖。不過後因有交子戶詐偽,導致擠提,最終交子的印刷權改由官辦。除法律規定的本位制度外,交子的主要回贖方法為兌界,以二年為一界,及三年兌收前界。交子面額由一貫到十貫不等,發放時臨時填寫,“书填贯文,不限多少,收入人户见钱,便给交子”。起初限四川,之後普及。民眾往往將鐵錢寄存在「交子鋪」中,換取票據交子,並在日常生活中用作交易。
鋪戶又改印固定幾種面值,有五貫、十貫兩種,如此類似今天的紙幣。不久又改為一貫和五百文。交子紙張用成都本地水紋紙印製,正反面都印有圖案。
益州知州張詠对交子铺户进行整顿,指定专由以王昌懿为首的十六家富商聯保特許经营,發行原有定額,每兩年整為一界,到期造新換舊,嚴禁民間私造。舊版交子兌換期限為一年,即發行滿三年後自動作廢,損失自行負責。,“富者资稍衰不能偿所负、争讼数起”。甚至天禧四年(1020年)益州知州寇瑊一度下令取缔交子,并将交子铺封闭。
作為官府貨幣
當時宋朝因與西夏和辽交戰,軍費增加,天圣元年(1023年)下令交子鋪停止發行交子,已發行的交子全部回收,改由朝廷設益州交子務,由國家壟斷發行交子,即「官交子」,官交子規定均比照私交子,同樣以紅、青、黑三色銅版套印,亦有密碼花押,並加蓋本州州印。交子遂取代鐵錢,成為四川的主要貨幣。
天圣元年(1023年)宋仁宗趙禎登基,刘娥临朝称制,转运使薛田建議朝廷设置益州“交子务”,自二年二月发行“官交子”。熙宁初年,偽造交子等同於偽造官方文書。熙宁二年(1069年)闰十一月,诏置交子务于潞州。熙宁五年,戴蒙建议将每界交子行用期延长到兩屆(四年),發行額等於增長一倍,此後交子开始贬值。陝西等地也曾一度使用交子。南宋初年,淮南路發行過兩淮交子,简称“淮交”。
北宋政府規定「官交子」兌換儲備金有鐵錢三十六萬貫,以避免私交子使用時期,因交子户挪用准备金,导致纸币无法兑现。官交子的发行有一定的上限,第一界官交子发行总额为一百二十五万六千三百四十贯。官交子有一定的使用期限,交界的時間至今仍有爭議,一般以為早期为二周年一界,從第一界至第二十四界均守此制。自第二十五界起改交子兩界並用,發行量實際上增加一倍,也就是四年二界的說法,也有三年一界之說。交子面額單位起初是1-10貫,為了方便流通,滲入民間,後來將面額單位調整為1貫和500文。
濫發貶值至更名
宋哲宗時,無限制地增印,交子貶值更厲害。宋哲宗绍圣元年(1094年),每界交子发行量增至1406340贯,由於新舊两界並行,实际上相当于每界发行2812680贯。元符元年(1098年),“增四十八万道”,每界发行量增至1886340贯。
宋徽宗大觀元年夏(1107年)改交子為钱引,大量發行,四月甲子(1107年5月2日)旧交子皆毋得兑。除四川、福建、浙江、湖广等地仍多沿用“交子”外,其它诸路均改用“钱引”。
宋理宗时,交子与钱引发行满九十九界,又改发三料川引。
宝祐四年(1256年),改钱引为四川会子,此後未再更改。
參見
- 钱引
- 会子
- 关子
- 交鈔
参考文献
引用
書目
- 加藤繁著,吳杰譯:《中國經濟史考証》(台北,華世出版社,1976),〈交子的起源〉,頁467-478。
- 高橋弘臣著,林松濤譯:《宋金元貨幣史研究——元朝貨幣政策之形成過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
- 彭信威:《中國貨幣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