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交通部()是加拿大聯邦部門之一,負責發展加拿大交通運輸的法規、政策、服務。
歷史
1935年,麥肯齊·金政府為了改變加拿大交通環境而成立交通部。交通部由原有的鐵路及運河部(Department of Railways and Canals)與海洋部(Department of Marine)合併而成,克拉伦斯·迪凯特·豪出任第一任交通部長。他成立國家港埠委員會(National Harbours Board)與環加拿大航空。《交通部法》在1936年11月2日正式生效。
在1994年聯邦政府重組之前,交通部的權責範圍十分廣泛,包括了加拿大海岸防衛隊、聖羅倫斯海道、機場與海港、維亞鐵路與加拿大國家鐵路。當時大幅度的削減交通部權責,導致了加拿大國家鐵路進行私有化,加拿大海岸防衛隊轉由漁業及海洋部管轄,而海道及各港口機場則改由當地營運機構管理。交通部從此由原先的交通營運,轉變為以政策與法規為主。
交通部的總部位於渥太華,並在以下地區設有區域總部:
- 溫哥華
- 溫尼伯
- 多倫多
- 多佛爾(蒙特婁)
- 蒙克頓
參見
- 加拿大交通
- 加拿大運輸安全委員會(Transportation Safety Board of Canada)
註釋
外部連結
- [http://www.tc.gc.ca/ 加拿大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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