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遊樂場(或)、中國大陸稱電-{}-子遊戲廳、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艺场所(或游戏厅、游艺厅、电玩城、动漫城、机厅),香港稱電子-{}-遊戲機中-{}-心(一般稱為遊戲機中心,俗稱機-{}-舖)、台灣稱電-{子}-遊樂場(簡稱遊-{}-藝場),包括各式各樣的娛樂設備,在城市裡是很常見的。一般來說,遊藝場有投币游戏机、大型街機、自動販賣機、代幣兌換機(在台灣和中國比較常見)等設備。主要供消費者進行玩樂、聽音樂等娛樂用途。此外,某些遊藝場也提供賭博電玩,或另外設置成人區給特殊顧客使用。由於家用游戏机、電競電腦和手机游戏的普及,部分城市的電子遊樂場受到嚴峻的挑戰。
历史
虽然如今人们对游戏厅的称呼中往往带有“电子”二字,但游戏厅及其英文名称的出现远远早于电子游戏。1902年,一词已经出现在了美国报纸的广告中,作为一家室内娱乐场所的名称。可以推测这个词组当时已经成为专有名词,是指面向家庭的、热闹的娱乐场所。当时的游戏厅主要经营机械结构的投币游戏机。》街機]]
各地情况
日本
电子游戏厅在日本被称为“游戏中心”(日语:ゲームセンター) 。
《娱乐游艺事业管理及正当化相关法律》 (以下简称《娱乐游艺事业法》)第2条将除与性相关的特殊事业以外的娱乐游艺事业分为第1至第5五类,游戏中心属于“第5类”。要经营游戏中心,需要获得监管机构公共安全委员会的许可,但一定规模以下的单个场所除外。截至 2023 年,持牌场所总数为 3,915 家 ,这一数字也包括了其他的商业类型,例如游戏咖啡馆、赌场酒吧和游乐园等。
此外,警察厅将持有执照的营业场所分为两类,如果单独经营游戏中心的是“专业店”(日语:)“并设店”;如果它们附属于弹球室或其他设施且超过一定规模的是“联合店”(日语:)。调查显示,截至2023年,获得许可的专业店数量是2321家。
就包括“联合店”在内的机构总数而言,该数量在1980年(太空侵略者热潮之后)达到顶峰57,404家,然后迅速下降,到1985年降至该数量的一半左右。而“专业店”在1980年大约有3,000到4,000家,1986年达到7,105家。此后,门店数量持续呈W型增长, 1996年达到顶峰,为7,878家。根据日本游乐产业协会2019财年发布的数据,据《娱乐及游艺法》获得许可的机构和单个地点的总数为12,212家 。
在1983年家用游戏机红白机发布之前,许多人认为游戏厅是“不良少年的聚集地”。 1991年, 《街头霸王II》引发了巨大的热潮, 1994年, PlayStation、世嘉土星等搭载32位CPU的家用游戏机开始流行。此后,光顾游戏厅的人多了起来,对游戏厅有不好印象的人几乎消失。
根据休闲发展中心的《休闲白皮书》,游戏厅的市场规模在1992年达到6000亿日元的峰值,在1996年至1997年呈W型回升至5960亿日元的小幅值,之后再次萎缩。据帝国数据库调查,受网络社交游戏的影响,2008年以后市场再次萎缩。市场规模在2007年达到顶峰6780亿日元,2018年为4550亿日元,11年间减少了约40%。
游戏杂志《Fami通》对游戏厅内人们最感兴趣的事物进行了调查,其中最受欢迎的两项是UFO夹娃娃机和Print Club,此外是格斗游戏和益智游戏。
在《娱乐游艺事业法》许可营业场所中,拥有101台机台以上的店铺数量呈增加趋势,而拥有11台至50台的店铺数量则呈持平趋势。另一方面,10家以下的门店和51至100家门店的门店数量逐年减少。其中,10家及以下门店数量明显减少,2016年占比为31.1%,2017年起101家及以上门店数量占比最大。 因此,近年来,由游戏机厂商直接经营的游戏厅、以及大公司经营的游戏厅数量不断增加,而中小企业经营的游戏厅数量减少,尤其是经营大型电子游戏的100台机台以下的小游戏厅逐渐被淘汰。
台灣
依照台灣法律,遊藝場的營業分級為普通級跟限制級,其中有以下的規定:
#第9條:電子遊戲場業之營業場所,應距離國民中、小學、高中、職校、醫院五十公尺以上。
#第16條:非電子遊戲場業之其他營利事業,不得就其營業場所,供他人設置電子遊戲機營業。
#第17條:
#*一、普通級電子遊戲場,禁止未滿十五歲者於上課時間及夜間十時以後進入及滯留。
#*二、限制級電子遊戲場,禁止未滿十八歲者進入。
#*三、於營業場所明顯處,懸掛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
#*四、於營業場所入口明顯處,標示營業級別及入場年齡限制。
#*五、不得於電子遊戲機使用真幣、信用卡、金融卡、現金卡、儲值卡或其他作為簽帳、提款、轉帳或支付之電磁紀錄物或晶片;其娛樂用代幣之大小、式樣或重量,不得與真幣相同或近似。
#*六、不得有涉及賭博、妨害風化或其他犯罪行為。電子遊戲場業從業人員執行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規定,得請消費者出示年齡證明。
香港
港英政府在1993年通過《遊戲機中心條例》(第435章),香港的遊戲機中心需受條例規管,經營遊戲機中心需領有牌照。遊戲機中心分為只准年滿16歲人士進入的「成人場」和只准16歲以下人士使用的「兒童場」;而2007年香港實施《吸煙(公眾衛生)條例》後,都有控煙辦巡查遊戲機中心,而大部份兒童遊戲機中心的遊戲均會以代幣遊玩。
《遊戲機中心條例》其他限制包括:
機-{}-舖不得在凌晨12時至早上8時營業(2002年民政事務局把「成人場」放寬至凌晨2時)
禁止穿校服學生進入所有機-{}-舖
方圓100米範圍內,不可有現存遊戲機中心或教育機構
機-{}-舖室內禁止吸煙(1997年加入條例)
在1980年代的頂峰時期,香港有牌照經營的遊戲機中心超過2,000間,到了千禧年後數量已經跌至餘下400多間,「兒童場」更只有西九龍中心一間。两份文件都是有效的。对游戏厅的主要规定包括:
- 不得设立在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 不得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不得以现金或者有价证券作为奖品,不得回购奖品
- 不得设置未经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
- 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 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不得营业。
注释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435 電子版香港法例:第435章《遊戲機中心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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