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学佺(),字能始,号尊生,又號雁泽、石仓居士、西峰居士,福建布政司福州府侯官县洪塘乡人,明末政治人物、藏书家,东林党成员。明亡殉國。
生平
早年
萬曆二年甲戌闰十二月十五日(1575年1月26日)出生於福州府侯官县洪塘乡,父亲以贩饼为业,母亲早逝,家庭贫寒。曹学佺自幼聪明好学,曾在长乐上学,十八岁入府学,并在乡试中有优异的成绩。万历二十年(1592年)会试落第,与龚用卿的女儿结婚。当时龚用卿已经辞官在家,借助龚用卿的关系,曹学佺得以结识乡绅名流。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冬,再赴北京备考次年的春闱考试,并有机会和诸多名士交流。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二甲五十名进士,并深得主考张位的赏识,但为避投靠之嫌,曹学佺有意与官居吏部尚书高位的张位保持距离,直至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张位因受排挤而放逐通州,其门生怕受牵连而没有去探视,这时只有曹学佺为其送行并准备旅程。
仕途
考中进士后,曹学佺被授予户部主事一职,后因台省迁怒于他,被调任添注南京大理寺左寺正的闲职,之后又任南京户部郎中。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被委任为四川右参政,四川发生灾荒,曹学佺上奏要求发放赈济,朝廷予以批准并拨款三百万赈济款。他还用四川的行税来抵坐税,以免除受灾百姓的负担,并在四川集资修路铺桥。后来蜀王府发生火灾,蜀王朱宣圻要求地方官筹集70万两银予以修复,曹学佺以不符合《宗籓条例》为由拒绝。万历四十年(1612年)四月,升任四川按察使。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因为蜀王中伤,曹学佺以考察被削官三级,归里回到福州,临行前蜀中民众遮道送归。在家乡期间,他在福州洪塘东歧岭下状元街北建造了私家园林石仓园,内有藏书楼藏书万卷。他还和诗人徐𤊹、赵世显等结诗社,又创立了剧社“儒林班”,成为閩剧鼻祖之一。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爆發梃击案,曹学佺撰《野史纪略》,以揭露事实真相。
天启三年(1623年),被起用为广西右参议。在任内,他纠察了桂林宗室私铸钱币的罪责,并致力于当地教育,兴办漓江书院,并对军队约束。天启六年(1626年),他原本将升迁为陕西副使,但时值魏忠贤权利膨胀,身為东林党人的曹学佺因为编纂《野史纪略》,被魏忠贤派系内的齐廷之指控私撰野史、淆乱国章,继而被免职毁书,并被广西的官员拘禁,但魏忠贤无意处死曹学佺。在长子曹孟嘉的奔走营救下,天启七年(1627年)获释返闽。次年,朝廷又起用他为广西副使,曹学佺推辞任命,不去就职。
家族
先祖鐵馬公,安徽鳳陽人,隨朱元璋入閩。曾祖曹泮。祖父曹文颐。父曹一鶚。
治学成就
曹学佺毕生好学,对文学、诗词、地理、天文、禅理、音律、诸子百家等都有研究,尤其工于诗词,写景抒情诗是他的特长。他的私人藏书量达到上万卷。
著作
曹学佺一生著作颇丰,写有《周易可说》七卷,《书传会衷》十卷,《诗经质疑》六卷,《春秋阐义》十二卷,《春秋义略》三卷,《蜀中人物记》六卷,《一统名胜志》一百九十八卷,《蜀汉地理补》二卷,《蜀郡县古今通释》四卷,《蜀中风土记》四卷,《方物记》十二卷,《蜀画记》四卷,《蜀中神仙记》十卷,《蜀中高僧记》十卷,《石仓诗文集》一百卷,《石仓十二代诗选》八百八十八卷,《蜀中诗话》四卷,另外还有《宋诗选》四十九卷,所有作品共计1329卷。 他的著作如《石仓诗文集》因为在清初被列为禁书而失传。仍流传在世的有名的作品包括了《一统名胜志》一百九十八卷与《石仓十二代诗选》,另外福建师范大学藏有《曹大理诗文集》十二册(不全),日本东京藏有《曹能始先生石仓全集》一百卷。
曹学佺有一副对联体现了明末的社会风气与曹本人的为人处世之道,流传甚广:“仗义每从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據稱在林則徐的福州府第“七十二峰樓”的大堂中,懸掛的就是曹學佺的《貞松圖》。步作洗泉詩軸,行筆如行雲流水、抑揚頓挫,得晉唐風尚,無造作之態,顯露出溫婉敦和、落落坦然的君子氣象。
对闽剧的影响
曹学佺免职回乡期间,在福州的家中创办了名为儒林班的戏班,这是闽剧的前身之一。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冬至夜,他在福州石仓园请许多社会名流来观赏儒林班的演出,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洪塘儒林班又首次参加当地的普渡演出。曹学佺精通音律,擅长度曲,所以就研究出适合闽语音韵演唱的新曲调,徐𤊹称其“五音克谐,可歌可咏;一篇合道,可诵可观……自然中律,才情雅瞻,蔚尔名家。”曹学佺谱写的新腔调成为后来闽剧的主要腔调之一,称为“逗腔”,曹学佺也被认为是闽剧始祖之一。
社会影响
曹学佺重视民生,继承了儒家仁政爱民思想,在赈灾、体恤民情上都颇有作为,具有很深的民本思想。赋闲在家期间,他在福州倡议浚西湖,疏通福州城内外的河道以灌溉农田,他还出资济贫、帮助穷人子弟读书,并筹建了洪山、万安、桐口三座桥梁,当地百姓曾在洪山桥立起他的塑像,甚至在潘渡桥头为他建立生祠。
延伸阅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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