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恢(),字宏父,一字道夫,號宏斋,江南西路南城包坊(今江西)人,祖籍淮南路合肥,北宋開封府尹包拯兄長包播九世孫,南宋官员,官至刑部尚書,追贈太子少保,謚文肅。
生平
出生書香世家,其父包揚、伯父包約、叔父包遜皆是陸九淵弟子,後又從朱熹游學。包恢生于宋孝宗淳熙九年(1182年),“少得朱陆渊源之学”。
嘉定十三年(1220年)進士,調任江西金溪、福建光泽主簿,歷官建寧府教授,江西永丰縣令等職。其執法嚴酷,在永豐縣曾诛杀自稱活佛的妖僧。有寡母與和尚私通,並狀告兒子不孝。包恢發現狀紙落款日期寫有「疏」字,是僧侶寫文疏的習慣。包恢命人將和尚餓死籠中,並沉入江中。有一夫家借用妻家的壽棺來入殮亡母,因家窮無以償還。兒媳竟然將夫家告到了官府。包恢買了一口棺材,直接活埋該逆媳。
咸淳二年(1266年)五月,累官至刑部尚书、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封南城县侯。咸淳四年,封资政殿学士,同年卒,年八十七。赠少保、谥文肃。有《敝帚集》,已佚。清四庫館臣據《永樂大典》輯爲《敝帚稿略》八卷。北京故宫博物院今藏有文天祥致包恢信札。
評價
《宋史》對包恢的評價:“歷仕所至,破豪猾,去奸姦,治蠱獄,課盆鹽,理銀欠,政聲赫然。”
注釋
參考書目
*方回:《桐江集》卷三《讀包宏齋敝帚集跋》
*《宋元学案》卷七十七《槐堂诸儒学案》之《克堂家学》
*《宋史》卷四二一《包恢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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