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副院長

監察院副院長,是中華民國監察院的副首長,依據《中華民國憲法》規定,對全國各機關行使彈劾權、糾舉權及審計權。任期六年,憲法第七次修正後改為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歷任副院長
行憲前
行憲後
現今在世的前監察院副院長
*最近一位去世的前監察院副院長為鄭水枝(任期1993年2月1日-1999年2月1日),於2020年4月17日去世,享壽94歲。

註釋
參考資料
參見
*監察院
*監察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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