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典楧

伊哀王朱典楧,號體玄,明朝第七代伊王,伊敬王朱訏淳的庶第一子。

生平
正德七年三月初三日(1512年3月20日)生。初封镇国将军。嘉靖七年十月戊辰(1528年11月11日),進封伊世子。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伊敬王朱訏淳逝世。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朱典楧襲封伊王,在位二十一年。

朱典楧“愎而狠”,在位期间多折辱缙绅大夫。朝廷官员过洛阳不入朝者,必辱以非礼。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朱典楧上奏称“萧墙敝,请垣”,许之,于是侵占官民房屋街道,又夺郡治及学宫之地,以广宫所。设门楼三层、新筑重城,规制仿宫阙。又修建迎仙台、百花台、四季亭、石库拥翠坊、玉虬喷雪坊、乘风御气楼、小团殿、鸳鸯殿、腾光殿、洞天小景、清和宫、怀春宫、颐养宫、世嗣宫等,“崇台连城,拟帝阙”。又攘夺人妻女四百余口,夺民舍三千余处,诳胁人钱财三万两。又闭洛阳城门,大选民女十二岁以上者七百余人,留其姝丽者九十人,不留者令家属用银子赎还,厌恶者甚至委投于虎圈之中。

伊王诸不法事被上奏,令其拆毁违制建筑,归还所夺民女,交出教唆小人。朱典楧抗旨不从,河南府官员派士卒拆毁僭营宫室,伊王派数百人持械与之殴斗,洛阳城中大哗,称“伊王反矣”。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朝廷以淫暴而廢其為庶人。隨後,朱典楧及其妻妾被發配鳳陽高牆,其子安樂王朱褒㸅一家則被發配省城開封。

嘉靖四十三年閏二月十七日(1564年3月29日),朱典楧及其妻妾行至歸德府時,廢妃方氏病逝,葬於洛陽邙山。而後,朱典楧携妾兩徐氏抵達鳳陽。在鳳陽高牆內,朱典楧自怨自艾,希望皇帝能夠平息怒氣,從而歸還其舊物。萬曆十年五月十三日(1582年6月3日),朱典楧去世,享年七十一歲。

萬曆十一年(1583年),朱典楧三妾兩徐氏、詹氏獲准返回洛陽。而後,其侄子萬安王朱褒𰞒上奏請求讓朱典楧歸葬洛陽,明神宗許之。萬曆十九年三月十六日(1591年4月9日),朱典楧與妻方氏合葬於祖父伊定王朱諟鋝陵墓的旁邊,妾王氏祔葬。
{{Quotation|
 明薨伊王祖考體玄公暨配妃祖妣方氏合塟墓誌銘

  體玄公者,不肖孤祖考也。始祖

 伊厲王,為我

太祖高皇帝第二十五子。

高皇帝定天下,王諸子,肇封厲祖於洛,國號伊。厲生簡祖。簡生安祖。安生悼祖。悼無

  子,弟定祖嗣。定生莊祖。莊無子,弟敬祖嗣。敬,曾祖考也。妃曾祖妣傅氏,無出。次

  妃魏曾祖妣,生祖考體玄公於正德七年三月初三日。

御諱典楧,體玄其别號也。配祖妣方氏,外大父時進女,亦生於正德七年十二月三

  十日。方,大母汪所出也。迨嘉靖二十二年,始嗣爵,

冊封伊王,方祖妣封王妃。四十三年,以讐誣奪爵,安置

 留都。行届歸德,方祖妣偶爾遘疾不起,時是年閏二月十七日,年僅五十三歲,旋

  塟邙山。已而,祖考携次祖母兩徐氏抵鳳陽。自怨自艾,冀回

天怒,復舊物。無何,於萬曆十年五月十三日考終,享年七十有一,亦-{云}-壽矣。越明年,

  徐、詹祖母俱蒙

恩寍洛,煢煢無依。幸值

 萬安王叔父憫垂骨肉,奏乞。旋,櫬歸塟

俞下。允俞,誠殊典哉。體玄公生我考,

冊封安樂王,次祖妣王氏出。配妣曹氏,封王妃,外大父鳳女。以祖故,放於梁,卒於梁,

  厝於梁,常抱終天之恨。亦蒙

綸音,同塟故土,又恩外之恩也。不肖等,卜萬曆十九年三月十六日,啓方祖妣殯,同

  祖考合塟

 定祖陵之次,王祖妣祔焉。女四:一封咸寍郡主,適潘溱。一封吉安郡主,適郭一桂。

  俱先卒,方祖妣出。次適王應元、鍾奇英,次祖妣高氏出。孫男五:長即孤玉泉,娶

  張氏,龐母出;次玉峯,娶李氏,張母出;玉山,娶謝氏,卒,陳母出;玉崖,娶孫氏,魏母

  出;玉川,娶趙氏,亦張母出。孫女三:適李似楩,卒;楊容光;趙從吉。俱陳母出。曾孫

  四:二柱、三柱、四柱,玉泉出;胤嗣,玉山出。曾孫女五,二出玉泉,三出玉峯,俱幼,未

  字。竊念祖考始置鳳,既塟洛,暨我考妣歸厝,兩徐祖母力居多焉。不肖輩感德,

  寍有涯耶?不肖不能文,姑紀其大㮣-{云}-。復泣為之銘曰:念我祖兮稱英王,憾彼

  讐兮誣善良。嗟彼蒼兮胡無常,嗣我宗兮竟何年。含淚銘兮訴衷腸,冀

天恩於再造兮永不忘。  孤哀孫玉泉、玉峯、玉山、玉崖、玉川泣血謹誌,𬾳書篆。
}}

注释
参考资料
*《明史》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