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舜陟

胡舜陟(),字汝明,晚自号三山老人。绩溪人。

胡舜舉之兄。北宋大觀三年(1109年)进士,調任山陰縣簿。歷官會州、秀州教諭。宋钦宗時,提拔为殿中侍御史。靖康元年(1126年)四月,弹劾李良嗣酿成边患,破坏契丹百年和平,导致金人入侵。建炎元年(1127年),出知廬州。建炎四年(1130年)六月,以徽猷閣待制知臨安府。紹興元年(1131年),起充京畿數略安撫使。二年,再知廬州。五年,移靜江府。最後為廣西經略使。胡舜陟欲为秦桧之父建祠,高登不同意。胡舜陟大怒,以秦琥伏法事为由,以专权杀人的罪名诬告高登,後來高登被关押在静江府监狱。绍兴十一年(1142年),岳飛冤死,胡舜陟上疏仗義執言,觸怒秦檜。轉運使吕源与胡舜陟有旧仇,向朝廷告發胡舜陟“受金盜馬”。秦檜派袁楠等前往逼供。绍兴十三年(1143年)六月,舜陟死于狱。其妻江氏向朝廷诉冤。宋高宗親自過問此案,认为胡舜陟“罪不至死”,懲罚了两名秦桧指派的审理官员。著有《胡少帅集》等。有子胡元任。

注釋
延伸阅读
參考書目

  • 《宋史》列傳第一百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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