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有壬

唐有壬(),字寿田,湖南省浏阳县人,唐才常三子。6岁时,父亲唐才常因自立军起义失败而遇难。清朝末年,唐有壬肄業於長沙的湖南高等實業學堂。受到焦达峰、陈作新等革命者影响,唐有壬具有爱国思想。1911年10月21日夜,唐有壬缮写数十张檄文,张贴在街道上。辛亥革命之後,作为辛亥革命烈士的遺裔,1912年(民国元年)資送日本深造。1919年(民国8年),畢業於慶應大學理財科,同年归国。

1933年3月汪精卫回国后,复任行政院院长兼外交部部长职,8月22日议决任唐有壬为外交部常务次长,8月23日唐有壬到职,1934年2月21日任职,任职期间曾经负责中日交涉。1934年11月,又任国民政府整理内外债委员会委员。1935年3月28日,兼任中央银行理事会理事。1935年11月,当选为中国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

1935年12月25日下午,尚未到任的交通部常務次長唐有壬在上海寓所遇刺身亡,享年41歲。

家庭
*父:唐才常
*妻:欧阳氏,欧阳予倩之妹。夫妻育有二子二女,分别为长女、次子、三女、幼子。
次子:唐又成,(1929 - 2022)就职于北京铁道科学研究院1957年错划为右派,1965年下放到铁道部西北研究所烧锅炉,1979年平反回到北京。
幼子:唐满成,(1932-2004)曾任北京舞蹈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古典舞高级教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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