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苏国防新技术协定》的全称是《关于生产新式武器和军事技术装备以及在中国建立综合性原子能工业的协定》,又称“十月十五日协定”,是1957年10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联在莫斯科苏联国防部的签订的一份协定,规定苏联向中国提供原子能、原子弹、导弹等技术,包括派遣相关专家,提供中国仿制的样品,帮助建设核试验基地,以及接收导弹、原子能专业的100名中国留学生。中国政府工业代表团团长聂荣臻副总理和苏联部长会议第一副主席别尔乌辛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
历史
1957年4月24日,聂荣臻召集陈赓、安东等人讨论导弹研究与仿制等问题,并说“搞导弹事业不能平均使用力量,应遵照周总理讲的以导弹带动其他的精神办”。
1957年9月7日,中国派出了以聂荣臻为团长,陈赓、宋任穷为副团长的中国政府代表团(代表团其他成员有钱学森、李强、刘杰、万毅、刘寅、王诤、张连奎等)到莫斯科,同苏联部长会议副主席米哈伊尔·别尔乌辛为首的苏联政府代表团进行谈判,次月15日聂荣臻与别尔乌辛代表中苏两国在苏联国防部签署了《新技术协定》。1960年7月16日,苏联政府照会中国,要求撤回他们在中国的专家,并自7月28日至9月1日撤走在华的全部苏联专家。
参考文献
*[http://www.ldyx.org/html/2013/bak_0704/7002.html 氢 弹 往 事]
*[https://mil.sina.cn/sd/2019-01-05/detail-ihqfskcn4316959.d.html?vt=4&cid=65898 俄媒报道嫦娥四号时 用了这句中国人耳熟能详的称呼]
参见
- 中苏关系
** 《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
** 156项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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