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卓光(,),是現任美國聯邦法官,曾經審理伯納德·馬多夫、美國家政女王瑪莎·史都華等大案而著名。
生平
陳卓光2歲時隨父母由香港移民美國。曾修讀普林斯頓大學和福坦莫大学法学院,任職律師樓和檢察官。1994年獲克林頓委任為終身制聯邦法官。陳卓光的父親陳伯羨是至孝篤親公所前主席及活躍會員。未當美國聯邦法官之前,陳卓光常與父親陳伯羨參與僑社活動。
2009年10月獲奧巴馬提名任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法官。2010年4月22日獲參議院以98對零票確認。
家庭
陳卓光已婚,太太在一家律師樓工作。他們育有3個兒子。
外部參考
- [http://udn.com/NEWS/WORLD/WOR6/4989357.shtml 美國聯邦法官陳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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