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罗群岛政治

法羅群島為丹麥王國的自治國,其政治體系運作於議會代議民主制屬地框架下。法羅群島總理為政府首腦,並實行多黨制。法羅群島在政治上與丹麥王國相關聯,然自1948年起實行自治。行政權由政府行使。立法權歸屬於政府與法羅群島議會共同所有。司法機關獨立於行政與立法機構,並由丹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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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丹麥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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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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