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距離接觸

近距離接觸()在幽浮學和流行文化中指人類目擊不明飛行物體的事件。近距離接觸一詞及其所屬的分類系統是由天文學家約瑟夫·艾倫·海尼克在1972年的著作《經歷UFO:科學調查》首次提出,他都是幽浮研究人士。海尼克僅提出三類接觸,其他類別的接觸因缺乏科學嚴謹而不受普遍認可。

海尼克分類
約瑟夫·艾倫·海尼克把不明飛行物體目擊事件區分為六個分類,包括三種接觸,依照目擊距離來定義。

夜晚光體
在夜空目擊的不明光源而且無法解釋。

日間圓盤
在白天目擊的不明飛行物體,通常是圓盤形或橢圓形。

雷達目擊
不明飛行物顯示在雷達螢幕上。雖然雷達偵測是不可靠的,但是似乎提供了較為可信的證據,也就是確認出偵測到的物體是實體物。

第一類接觸
在500英尺(152.4米)內目擊不明飛行物體,而且能清楚描述其形狀及細節。

第二類接觸
目擊一個或多個不明飛行物體,並給目擊者或週遭環境帶來相關的物理反應,其中包括:

  • 熱力或輻射
  • 地形損毀
  • 身體麻痺
  • 使動物受驚
  • 干擾引擎或電視及電台的接收
  • 使目擊者忘掉目擊不明飛行物那段時間的記憶

最有名的第二類接觸事件就是羅斯威爾事件、藍道申森林事件、 甲府事件與日本航空1628號班機事件。

第三類接觸
清楚看見不明飛行物體,而且能看見外星人,特别是清楚看見類似人類的高級生物。這是真正意義上的接觸,包括通過心靈感應,與外星人交談等,最有名的第三類接觸事件就是虛舟事件與嘉明湖疑似外星生物事件。

延伸分類
以下類型的外星生物接觸並不包括海尼克原先的分類方法上,後續飛碟研究與愛好者將其拓展。

第四類接觸
人類直接與不明飛行物體或外星生物接触,其方式例如被劫持、被檢查、被進行實驗等,最有名的第四類接觸事件就是希爾夫婦綁架事件、丘比斯·瓦頓綁架案與希克森綁架事件。

第五類接觸
由的 CSETI 小組命名,意義上是指透過人類自發或雙方合作,以一種有意識、自願性和積極主動的方式與外星文明溝通,最有名的第五類接觸事件就是黃延秋外星人事件。

然而從地球上發射飛行器或電磁波,訪問可能存在生命的星球卻並未收到明確可證實的回覆,不屬於此類。

第六類接觸
人類被外星人傷害甚至殺死或是人類傷害甚至殺死外星人,最有名的第六類接觸事件就是道西事件。

第七類接觸
人類與外星人交配,甚至有混血種族誕生,最有名的第七類接觸事件就是孟照國事件。

第八類接觸
此類接觸為日本飛碟研究界提出,指外星人大規模侵略地球,意圖對地球政治歷史領域造成重大影響,是否有外星人存在的問題已經不再有人懷疑。

第九類接觸
此類接觸為日本飛碟研究界提出,外星人與人類交流已經公開枱面公共化,出現在媒體等公開渠道。

注釋
參考資料
相關條目
*不明飞行物
*外星人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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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府事件
*第三類接觸 (電影)
*1973年帕斯卡古拉事件
*希爾夫婦被外星人綁架事件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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